简介:日前,在京召开全国环保科技大会对未来5到15年的环境科技工作进行了部署。据悉.环境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通过实施环境科技创新、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和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三大工程,在环境科技创新的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环境技术法规和标准基本满足环境管理需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使科技引领和支撑环保事业发展的能力有较大提高。到2020年.建立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国家环境科技支撑体系。数据表明,“十一五”期间,中国环保投资总额约达14000亿元,比“十五”期间提高0.1个百分点。国家将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城市污水处理、燃煤电厂脱硫等八大重点环保工程,总投资约3336亿元。据预测.中国环保产业“十一五”期间可望保持,5%至17%的增速.2010年环保产业的年收入总值将达8000亿元至10000亿元。然而相关制度的缺失却给这个新兴产业的发展带来尴尬。比如中国二氧化硫排污收费大大低于脱硫设施的建设费与运转费,而且脱硫电厂上网电价又无优惠。因此,许多电厂宁可交排污费,也不上脱硫装置。
简介:本文主要阐述台湾第一部钠骨钢筋混凝土构造(SteelReinforcedConcrete.SRC)设计规范之发展过程与重点内容,包括SRC构造之建筑与力学特色、SRC构造之设计理念、SRC构造之强度计算方法、耐震设计与SRC梁柱接头之设计细则等。台湾“SRC构造设计规范”可以适用于由钢梁或包覆型SRC梁、包覆型SRC柱或钢管混凝土柱(CFT)共同组成之SRC建筑构造。过去多年以来,由于台湾的建筑设计规范并未明订SRC构造设计之规定,使得工程师在进行SRC构造设计时缺乏一套依循的标准。所幸在“内政部”建筑研究所推动之下,台湾SRC构造设计规范草案终于在2003年底经过“内政部”建筑技术审议委员会审查通过。“内政部”于2004年1月16日公布修正建筑法规中之“建筑技术规划”,增列“第七章:钢骨钢筋混凝土构造”,由第496条至520条明订SRC构造设计之相关规定。随后并公布“钢骨钢筋混凝土构造设计规范与解说”自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此以后,台湾从事SRC构造设计之业者与相关审查机构将可以有明确的设计规范可以依循。由于台湾的钢骨构造(S)与钢筋混凝土构造(RC)设计规范主要是参考美国AISC及ACI规范而订定,为了使S、RC及SRC三种构造的设计规范能够具有一贯性.因此台湾“SRC构造设计规范”的研拟过程亦朝着结合AISC与ACI规范的方向进行。为了彰显SRC构造之设计理念,本文提出一个称为“SRC优生学”的新观念.并比喻说:“一个经过适当设计的SRC构造,就像是S构造与RC构造结婚生下来的‘优生宝宝’。”这正是一个成功的SRC构造设计所欲达成的目标。换言之,一个细心设计的SRC构造.不但可以享受到S构造与RC构造的优点.更可以利用这两种构造“互相截长补短”,达到更安全与更经济的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