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编辑同志:1998年5月,我村妇女王美蓉因丈夫去世改嫁,村民赵连江便把王美蓉的院子及三间瓦房购买了下来。1999年11月29日凌晨3时许,赵连江所购买王美蓉的房子突然起火,三间瓦房被烧。第二天,赵连江来到村委,要求村委出具证明,然后找到县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派员勘察后,认为这起火灾有人为放火的嫌疑,但由于找不到确凿的证据,最后保险公司付给了原房主(投保人)王美蓉赔偿金1北万元。赵连江听说赔偿金已交给了王美蓉,就找王要求将赔偿金转给自己,理由是该房院的购置款已悉数交给了王美蓉。但王美蓉却以投保人是自己,双方并未办理过户手续为由拒绝把赔偿金转给赵连江。今年3月18日上午,保险公司接到一知情者的电话,得知这次火灾发生的真象,原来赵连江困苦于生财无门,便和同村村民赵建刚商量将自家房屋点燃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近日,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赵连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赵建刚有期徒开I3年缓刑5年。请问县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为啥赵连江和赵建冈IJ不以保险诈骗罪论处而以放火罪论处?读者:江海江海同志:县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赵连江和赵建刚的行为之所以未构成保险诈骗罪,因为保险诈骗罪是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
简介:摘要:我国刑事立法中关于污染环境犯罪的规定已经有二十多年,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后果严重的污染环境行为依然层出不穷。为了持续发挥刑法对污染环境行为的规制作用,2020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虽然《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布为保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到底是什么?该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这些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本文选取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为研究对象,采用实证分析法,通过对案例的搜集和分析,提出污染环境罪应采取故意说的观点,希望有助于司法实践的统一,更加有效的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简介:摘要: 课题针对斜爬模的设计及施工工艺研究,结合了普通爬模和挂篮的特点,通过托梁、挑梁以及配重的布置,提出了一种适用于0~90度范围的斜爬模施工方案。施工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施工技术,在满足工期、安全及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的同时形成技术成果,对同类型桥梁施工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