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企业是国内外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化工作关注的重点领域。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需求的出现,国内外标准化领域也发生着与需求相呼应的变化。国际上,企业层面的核算标准已经提高了对企业供应链排放的核算与报告要求,同时,针对具体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标准也进入制定程序;国内企业核算标准更加贴合中国实施重点企业直报、碳排放权交易等任务的需要,注重与国内现有标准体系、企业计量基础的衔接,更具可操作性。通过对ISO14064-1修订版、ISO19694系列标准及GB/T32150、GB/T32151系列标准的比较发现,这些标准采用了基本一致的核心方法,为未来可能的交流衔接提供了基础;标准间的差异主要源自适用范围与施用对象的不同,体现在排放源划分方式、数据获取方法、体现特定导向的要求等方面;虽然这些新变化有利于不同市场、地域或行业的企业更好地体现其排放特点,但也对企业未来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议中国企业梳理温室气体核算的核心工作,建立基础的数据收集体系;同时也理清各标准差异,建立相适应的报告能力;建议中国标准制定机构关注标准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根据国内温室气体管理的政策与措施分阶段制定相关标准。
简介:根据沈阳市72家供暖企业调研数据,利用IPCC温室气体清单方法核算供热企业碳排放量。结果表明:在151d供暖期内,不同热源形式碳排放强度差异显著,小型分散锅炉房平均碳排放强度为58.25kgCO2/m^2,区域锅炉房为53.42kgCO2/m^2,热电联产为49.87kgCO2/m^2,组合式热源(燃煤锅炉+热泵)为34.49kgCO2/m^2,清洁能源为21.58kgCO2/m^2。基于不同热源形式碳排放强度和清洁发展机制推荐的基准线确定方法,设置了实际排放、历史排放、单体容量40t/h以上区域锅炉房排放、热电联产排放、技术水平领先前30%和40%企业排放6种基准线情景。通过各个碳排放基准线值比较,结合沈阳市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未来碳交易市场计划,建议选择技术水平领先前40%企业排放情景下的碳排放基准值46.57kgCO2/m^2作为沈阳市2013年供暖行业的碳排放基准线。以此基准线为起始基准线,对2014—2020年的碳排放基准线进行了预测。
简介:选择典型亚热带稻-麦轮作农田,比较不同施加量的玉米芯生物质炭对作物产量、土壤理化性质和CO2排放的影响,并结合同位素分析研究了生物质炭的分解程度及其在水作影响下的田间存留量。结果显示,施加生物质炭显著增加了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总有机碳含量,降低了土壤CO2排放速率。δ^13C数据表明,生物质炭在施加初期被快速分解,对土壤CO2排放的短期贡献率可达35.95%,但一个生长季后分解微弱;生物质炭在水田中流失明显,一个轮作周期后的田间存留率为17.33%-36.50%。结果表明,生物质炭可提升亚热带水一旱轮作农田土壤碳库并降低土壤CO2排放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