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所谓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那些可以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等等。它们代表着企业或所有者拥有的一种法定权或优先权,或者是企业所具有的高于一般水平的获利能力,它可以为企业在较长时期内提供经济效益。无形资产属于“软件”范畴,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然而专利再好,技术再先进,没有人们认识利用,它只能是“潜在”的。只有当人们把它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能为社会创造出有用的价值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无形资产既有先进性,又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因而对其价值转移方式的确定有着不同的认识,大体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二种观点是不予摊销。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无形资产的存在期并不限定(如商誉),其价值也不一定在经营过程中被消耗掉,有些还会增值(如商标权、商誉)。因此,不赞成摊销。但是如果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已跌到其成本以下,其差额部分可准许摊销。第二种观点与此相反,认为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收益的判断是主观的,没有科学的证明。为了稳重起见,主张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简介:国有企业的集体谈判,与其他企业不尽相同。探讨国有企业集体谈判的实质、必要性和特点,对于国有企业集体谈判的科学操作,大有益处。一、国有企业集体谈判的实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台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出的代表与企业签订。”签订集体合同是集体谈判成功的结果。集体谈判也可能破裂,但在大多数场合会哎功,因为成功对谈判双方都有利,破裂对双方都不利。从因果关系上说,先有集体谈判,然后才签订集
简介:现代企业制度中所包含的激励约束机制应从企业自身及外部环境两个角度来考察。从企业本身来看,它包括企业治理结构、资本结构和组织结构三个方面。其中,治理结构是三者中最重要的,只有理顺了治理结构,使国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有一个高效率的安排,达到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目标的合一,才能进一步考虑企业资本结构、组织结构问题,并激励企业经营者自动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资本结构和组织结构。从企业外部环境来看,主要包括进一步理顺各级行政机关与企业的关系及建立企业家市场等。一、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激励约束机制的改革目前,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演进过程有效地增强了对代理人的激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国有企业的经济绩效。但是,伴随着改革同时产生的,还有国有企业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日趋显性化的责任不对等和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不仅使委托人因不能获得代理人努力程度的真实信息无法有效监督代理人,而且为代理人追求个人收益最大化创
简介:无形资产是指那些不具备实物形态的,但是却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法定权利,它主要是指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商誉等。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那本教科书或文件把人力资源作为无形资产列入其中。笔者认为,应该把人力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人力资源,也称劳动力资源。它是一定时空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即劳动力)的总人数,也就是劳动者在创造社会物质和精神财富中脑力(智力)与体力支出的总和。把人力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有其一定的理论依据:第一,人力资源是生产力要素中最主要的因素。正如毛泽东所说的那样: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最可宝贵的,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造出来。英国经济学家哈比森认为:“人力资源是国民财富的最终基础。资本和资源是被动的生产要素,人是积累资本,开发自然资源建立社会经济和政治并推动国家发展的主动力力量。”生产力三要素中,包括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者。这其中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表现为实物形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