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临时人寿保险合同理论根据我国现有的理论和国外的经验总结可以分为三种暂保单合同模式:批准型、可保型、立即生效型。按照《保险法》第13条的规定可推知我国现在运行的临时保险合同模式在一定意义上属于批准型临时寿险合同模式。对临时寿险合同成立的时间节点进行合同路径的论证,可以发现合同已提前成立,通过与正式人寿保险合同进行对比可以明确批准型临时保险合同的特殊性。以表见代理和保险当事人的先契约义务对批准型临时人寿保险合同的效力成立进行探究辨析,缔约过失赔偿可以弥补对于投保者因为信赖利益而遭受的损失。展望批准型临时人寿保险合同的发展,保险合同立法应该精细化、专业化,并借鉴吸收国外保险合同立法智慧,做到与时代共舞。
简介:基于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或传统的地域人文环境的农产品品牌化,是由政府、农业专业协会、农业企业、农户、农产品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组织等责任主体共同参与的复杂系统工程。农户、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协会作为农产品品牌化直接责任主体,承担农产品品牌建设与管理责任,政府、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组织作为间接责任主体,是农产品品牌化重要补充力量。各责任主体在农产品品牌化过程中各司其职,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有效综合。通过联席会议协商机制、品牌信息沟通机制、主体效益补偿机制以及品牌绩效考核机制,各责任主体间沟通协作良好,可形成农产品品牌化“轮动效应”,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化优质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