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基金的要素匹配机制。(1)事权方面。当务之急是合理、明晰地界定政府的支出责任范围,从而才能明确政府引导基金真正用在哪里。综合考虑国家战略、政府目标、政府职能定位,通过中期财政规划等途径,进一步明确政府事权,让政府引导基金有的放矢。再者,应当重新划分政府在引导基金中的事权范围,明确政府的职责在于引导,而非主导和指导。投资、运营等市场属性的事权交由市场化的投资主体,政策目标设定、行政法制监督等政府属性的事权交由政府。政府不能以行政手段干预引导基金的专业化管理,但可以通过实行“投资管理负面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等加以引导和监管,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简介: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园区的结构也在不断调整,而产业园区的发展作为地方政府产业政策的重要抓手,园区的结构和路径选择就尤为重要。一个地区产业园区发展可能选择的两种路径:IP-SP-HTD(工业园区一科技园区一科技新城);IP-BP-CBD(工业园区-商业园区-中央商务区),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路径,取决于一个地区的自身条件,包括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园区结构等。国内外案例的研究表明,产业园区发展路径选择不可逆,非中心区域最优选择是HTD;HTD形态是多元并存的形态。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看,产业园区是调整地区产业供给能力和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必须避免商业地产和过度商务化发展对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挤出效应。在以劳动力为代表的要素结构调整过程中,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工业园区应向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的科技园区转型,智能制造、企业创新中心等都是可行的推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