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著作权法》对于视听表达采取二元保护模式,区分视听作品与录像制品,分别纳入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过程曾经出现放弃二元保护模式的方案;修改后的法律扩充了视听作品的范围,为二元保护模式下视听作品与录像制品的区分带来了新问题。司法实践中,我国法院通常坚持二元保护模式下视听作品的高独创性要求,但是近年来在涉及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和短视频保护的案件中出现了降低独创性要求的趋势。由此可见,二元保护模式下关于视听作品与录像制品区分标准的争议仍然存在,这种争议甚至直接影响到二元保护模式存在的合理性。考虑到短视频、体育赛事节目、网络游戏画面等新型视听表达的保护需求,基于著作权法鼓励作品创作与传播的目的,在立法论的层面,我国《著作权法》应当采取视听表达的一元保护模式,删除关于录像制品的规定,避免区分视听作品与录像制品的困扰。
简介:主流意识形态同青年价值观之间的关系是引领而不是批判青年群体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所有群体中最具挑战性的。纵观现在深受青年喜爱的文化产品,无一不是满足了青年的某种需求。对于意识形态工作者来说,需要通过道德、法律及其他意识形态工具规范青年思想与行为,但是对于青年来说,他们却没有被宣传、被规范、被教育的需求。因此,要让主流意识形态获得青年的认同,我们的主产品就一定要满足青年的某种需求,只有主产品得到青年的认可和喜爱,才有可能让青年进一步去接受主产品背后隐藏的意识形态。要让主流意识形态“润物细无声”地进入青年的价值体系,关键要做到“用之于无形,使人不厌”。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跨国公司,投资者和债权人为了了解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要求编制整个企业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这就要求先将以外币表述的子公司报表折算为以母公司编报货币表述的报表,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至今仍未形成统一的国际惯例。从目前的情况看,时态法与现行汇率法是最为流行的折算方法,这两种方法究竟如何呢?为此,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它们进行剖析。一、二者产生的背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30年代末曾提出使用区分流动与非流动项目法。到了60年代,它就被区分货币性与非货币性项目法所代替。但是这种方法要求根据不同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都必须按照历史汇率折算,这显然是不合适的。针对此法的缺点,
简介:一、立法背景与过程为了适应货币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发展趋势,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建立更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金融机构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根据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决定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由银监会统一监管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履行对上述这些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其职能主要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不断完善有关金融机构的运行规则,更好地发挥其作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