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古代孝观念在历史中,有一由'敬'变异为'顺'的权威化过程,同时,'孝'思想的这一变异也逐渐渗入儒家知识系统领域,表现为思想史演变投射于学说史中。考稽文献,《论语》'子游问孝'章的诠释历史最能透露这一变化趋势。具体而言,古今学者对《论语》'子游问孝'章'孝'的'养''敬'内涵,产生了'犬马养人''人养犬马''禽兽相养'三种重要意见。其中,'犬马养人'与'禽兽相养'为诠释的主流,'人养犬马'则古人应之寥寥,但却为今人普遍支持。在古今视阈下审视三说,从诠释文本过渡到诠释行为,可以窥见孝观念的此种异变。今人多以'人养犬马'为解,表征他们对传统孝观念的'敬、养'内容的重新审视以及对孝观念重铸的努力。
简介:五代是介于唐宋之际的藩镇割据乱世,长期以来无法、滥刑成为定论五代法制之主流观点。然爬梳分析史料,情状并不完全如此,位居五代中段的后晋在刑事法制建设上就颇有建树,主要体现在:在立法方面,开展了三次规模较大的法律活动,官员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议法热情;在司法上,虽然存在滥刑的一面,但却不乏滥刑纠偏和循法慎刑的案例;数次赦宥显示了皇帝的宽仁之心,当然赦宥也引发了个别朝臣驳议。以上这些表明,汉代以来逐步形成的儒化法制在五代乱世中尽管受到践踏冲击,但并未发生完全断裂,仍在曲折传承发展。同时,五代法制在唐宋时期展示出独特的承上启下属性,这种承启性在后晋乃至五代刑事法制中得到具体反映。乱世中的五代法制具有丰富、多维、复杂的面向,而不可简单以无法、滥刑概括之。
简介:五代是介于唐宋之际的藩镇割据乱世,长期以来无法、滥刑成为定论五代法制之主流观点。然爬梳分析史料,情状并不完全如此,位居五代中段的后晋在刑事法制建设上就颇有建树,主要体现在:在立法方面,开展了三次规模较大的法律活动,官员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议法热情;在司法上,虽然存在滥刑的一面,但却不乏滥刑纠偏和循法慎刑的案例;数次赦宥显示了皇帝的宽仁之心,当然赦宥也引发了个别朝臣驳议。以上这些表明,汉代以来逐步形成的儒化法制在五代乱世中尽管受到践踏冲击,但并未发生完全断裂,仍在曲折传承发展。同时,五代法制在唐宋时期展示出独特的承上启下属性,这种承启性在后晋乃至五代刑事法制中得到具体反映。乱世中的五代法制具有丰富、多维、复杂的面向,而不可简单以无法、滥刑概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