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9—2013年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使欧洲的民主问题凸显,但要理解欧洲民主的深层困境,须有超越“民主”的视角。欧洲民主面临的第一个困境是,在新自由主义盛行的情况下,欧洲民主制度受制于经济规律而无法根据多数选民的要求进行决策;第二个困境是,在后工业化社会,欧洲民众的认同出现虚化和移动,导致民族国家:不再是施行民主的天然疆界。欧债危机期间欧洲出现的政府危机、抗议运动、民粹主义等都是这两个根本困境的体现,表明当前欧洲的民主制度不能完全赶上其周遭环境变化的步伐,开始出现“不:适应症”。这个“不适应症”在欧债危机期间凸显,其根源是深刻的。欧洲如要走出“民主困境”,就必须进行系统性反思与治理。
简介:欧盟肩负准宪法性的使命来争取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在外交实践中作为诉讼方和调停者出现。因此,本文呈现了欧盟在世界贸易组织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组织中参与诉讼及在国际法庭中根据"法庭之友"提出建议的法律基础和实践材料。随后,本文回顾了欧盟应第三方或当事方的请求在执行军事、政治、法治和边境任务以控制冲突方面作出的贡献。此外,本文还论及到欧盟在俄格冲突(2008年)、塞浦路斯问题和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边境冲突中的作用。笔者的结论是,充分的证据证明布鲁塞尔总部的相关实践支持《联合国宪章》第33条之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这些出自一个国际组织的实践表明这一原则已在包含所有国际行动者的全球法律体系中取得了重大成就。
简介:国家评测作为辅助教育决策的重要工具,在欧洲历经几十年发展,已被越来越多国家采用。在制度设计方面,欧洲国家评测以决定学生的学习生涯、明确学生的学习需求、监测和评估学校及整个教育系统为目的,主要由独立于教育行政部门的专职机构负责管理;在测试对象和内容选择上,欧洲国家评测多数选择测试关键年级,测试内容除常见的测试核心学科和大部分学科外,开始出现测试交叉学科或基于多种学科的一般能力;在测试工具上,各国国家测试在试卷设计、背景问卷设计和信息通讯技术的使用上,呈现出一些差异和新的发展特点;至于国家测试的结果,在学生、学校和教育系统三个层面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作用。
简介:信用评级机构被认为是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之一.无论美国还是欧洲,都通过了许多法律以期更密切对其予以监督.无可争议的是,这些规定并不足以根本上解决金融危机所产生的问题.本文介绍了欧盟最新关于信用评级的规则,其中包括两次强制性评级,为评级机构、合同条款和民事责任制度设置了一个时间限制.为了有效地实施上述措施,两个附加性手段需要引进:其一,实行一个强制性的欧洲信用评级可以打破信用评级市场中的寡头垄断局面;其二,帮助可以快速成长的欧洲小型信用评级机构.如果责任制度确实具有威慑力,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只能是作为导入自律机制的一个促进措施:这确保了错误的信用评级(如雷曼兄弟案)将被要求以强制性的损害赔偿,而这一新的规则也需要引入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这包括要求信用评级机构适时地调整评级,以避免对信用发行主体过早的信用下移,下调“评级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