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飞机降落在乌干达的恩德培机场,我们才发现随机托运的摄像机脚架和充电器遗失,这对从事新闻采访的我们,是个不大不小的打击.前来接机的SIETCO(中国四川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翻译刘勇先生却镇定自若,他说:“由于转机原因,托运丢失东西是经常发生的,先给你们借一套设备用着,遗失的行李查一查再说”.但我的心总嘀咕着:坎帕拉只有一家小电视台,会不会有我们需要的设备配件呢?第二天,当我们出去采访前,果真一套合适的脚架和充电器摆到面前.我惊奇地问:“怎么借来的?”刘先生却诡谲地一笑.原来,SIETCO在黑非洲享有崇高的威望,遇到困难,黑人朋友总是开绿灯,连行车违犯了规则,警察一看是SIETCO的车,也能放行.在后来五十天的采访中,我才知道这种信誉与威望凝结着多少四川人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正是这些四川
简介:在中国现阶段的环境法学研究中,表现出一些以非法学方法研究环境法学问题的倾向,包括以国家政策或领导人讲话为基础阐释环境法律的“行政解释学”倾向,以成本一效益为唯一分析方法而排斥其他研究方法的“经济学帝国主义倾向”以及在环境科学、生态学不断发展背景下,不同学科话语转换缺失的问题倾向。这影响了环境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造成环境法学研究成果难以被法律实践所应用。环境法学是法学学科的一个分支部门,在研究目的及研究和应用方法上必然应当具备法学的特质。法学研究以实践为基础,主要解决价值判断问题,在方法上注重运用以权利义务分析为根本特征的法律思维。因而研究环境法学应当遵循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运用法律思维解决价值判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