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类胚胎基因实验以人类胚胎或前胚胎为实验对象,在技术上有基因检测、基因诊断、基因筛选、基因编辑(基因改造)等类型,引发了一系列伦理、社会和法律争议。在国际范围内,人类胚胎基因编辑被严格禁止或限制,而胚胎植入前基因诊断则可能为各国接受。对后者进行法律规范的焦点在于风险决策中的权利冲突及其衡平,我国也对其持较为宽容的技术规制立场。未来应坚持全面立法、严格限制、法定许可的政策立场,保持行业主管和审查机构的中立性,提高机构伦理委员会的独立性,实行个案审批制度。就法律体系而言,公法规范与私法规范应当相互配合,私法上特别要以基因自主权之保护和权利冲突之衡平为中心。在尚不具有个性的前胚胎阶段,在符合法定条件、伦理原则和程序等前提下,可以适度放宽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实验研究的限制。参与者的基因自主权和研究者的研究自由需要得到保障,但必须以尊重人的尊严、公共利益和他人自主选择生活的权利为前提。无论如何,我们必须避免让基因成为人类社会不平等的一个新根源。
简介:在对待"基因编辑婴儿"等类似事件中,生命伦理学、医事法学、卫生法学以及生命法学各自的视角与关注的面向是存在极大差异的。生命伦理学往往会立足于应用伦理尤其是基因伦理的视角研究事件背后的哲理和事件所反映出的伦理缺失以及强化对此类事件伦理审查和监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医事法学则通常会立足于私法调整的角度探讨事件中诸如受体权益保障与救济等在内的私法原理与技术,卫生法学往往更习惯于从行政规制的视角查找事件所反映出来的卫生监管或伦理审查的问题及其对策,只有生命法学会在了解和明确相关生命伦理与哲理的基础上,全面研究事件所折射出的包括民法、刑法以及行政法等各个部门法在内的诸多法理问题,并在全面考量其法理的基点上,分析这类事件的法律风险及其立法对策。就此而言,相比于医事法学与卫生法学,生命法学具有更为宽阔的视野以及更为科学的研究方法,它实际上更有助于从学理上解释并从实践中解决诸如"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等在内的诸多生命伦理与法律事件。
简介:旧村改造是推进郊区城市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旧村改造的进行,构建幸福社会、提高居民幸福感已经成为中国各级政府所追求的重要施政目标。在中国当前背景下,研究收入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项目通过对北京市大兴区进行旧村改造后的XX村居民收入和幸福感情况的入户调查,查找出在一定条件下,比收入更能影响其幸福感的其他因素,由此分析出不同的收入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和变化规律,以及相同收入水平下幸福感的差异的原因。根据最终调查结果针对在旧村改造后如何提高人们生活和收入的水平的同时增加其幸福感的问题,以学生视角给出建议。为今后的旧村改造项目可以更高效的同时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提供依据。
简介:基于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背景,根据中国各省份的反腐工作构造准自然实验设计,并结合CGSS2010、2015两期调查构成的混合截面数据来考察反腐对公众幸福感的影响及作用机制。通过运用双重差分模型(DID)进行政策效应评估,获得以下研究发现:(1)进行反腐能够显著提升该省份当地居民的主观幸福感;(2)反腐力度越大,所产生的幸福激励效应越强;(3)从群体差异来看,反腐对提升弱势阶层幸福感的作用要大于优势阶层。本研究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产生了积极的社会福利效应,巩固了国家治理的民意基础,在政策层面,本文提出应从重塑地方经济政治体制和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作为推进反腐工作的策略支点。
简介:目的调查22个常染色体STR基因座在浙江汉族中的等位基因分布,并探讨其法医学应用价值。方法对浙江汉族512例无血缘关系个体,采用STRtyper-23comp常染色体补充位点试剂盒进行电泳检测,以GenemapperID-X软件进行分析,获取其22个基因座的数据资料。结果22个常染色体STR基因座的杂合度为0.6797~0.8789,个人识别能力为0.8558~0.9730,非父排除率为0.4446~0.7644,多态性信息总量为0.6477~0.8697,累积个人识别能力为1~4.1853×10-26。结论22个常染色体STR基因座在浙江汉族人群中呈高度多态性,对法医学亲子关系鉴定具有较大价值,对法医学物证鉴定与研究有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