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没有环境权作为权利依据的情况下,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区域层次,人们常常援引生命权、健康权等若干人权条款来防控和应对环境滥用行为。环境权概念的诞生是环境问题出现以后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演进的必然结果,目前已有一系列国际环境法律文件对其做出了或直接或间接的规定,并出现了许多可贵的司法案例。对于环境利益的保护,环境权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工具。在环境权的侵权救济上,原告只需证明被告所涉的活动会对其生活环境的环境品质造成不利影响即可,而不需证明对他们的健康或幸福造成了损害。当然,为了界定何为不健康的环境,作为原告的环境权人必须依靠国家机构设定的相应最低限值,如环境质量标准。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受害者不必等到污染活动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了现实损害,因为在某些场合这可能需要数年的时间。相反,只要有证据表明污染排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值,原告就可以采取行动,以阻止污染活动的继续和后续损害的发生。此外,以环境权为环境诉讼的请求权基础,还可以规避证明污染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经典'难题,事实上,这是具有长期性和累积性的污染致害证明上最困难的问题之一。然而,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环境权还面临诸多的理论难题:环境权究竟是一项什么权利,环境权与生命权、健康权之间有什么关系,如何认识和解决环境权与发展权之间的矛盾,可以用可持续发展权化解这一矛盾吗?……总之,通过环境权制度的创设,实现对环境受害者的有效保护,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简介:王实味之被杀,解放后即渐有所闻。我听说是民主人士问起的,问的人好像是黄炎培。印象中,这是1950年或1951年在广州时,在一次十几二十人的会议上,由华南第一书记叶帅讲了几句,大家也就不再问了。1951年我到北京开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到中央人事部去看望丁华(帅昌书)同志,又知道了此事。丁是1945年"七大"后同陆定一一同来到中宣部的,陆任部长,丁任秘书长,想把中宣部恢复起来(整风后中宣部名义上没有解散,但已只有零星的几个人,业务停止了数年,实际上是1949年进北京后才逐渐恢复组织和业务的)。丁华是1926或1927入党的党员,过去在上海时领导过江青。解放初,我在华南听说丁已被江青从中宣部逼走,而且是非走不可,因此,我急于想知道此事。这次我到京立即去中央人事部看望丁华,他在那里任部长助理(或副部长)。他告诉我王实味确已被杀,民主人士问起此人,毛无法回答,得知已被杀,遂问李克农要人。李克农已为此事做了检讨云云。
简介: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结合实际.针对特点,循序渐进。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要建设家庭文化,丰富精神生活,提高人的素质。要迎接挑战,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加强学习、充实自己、提高素质。长期订阅报刊,不断增加藏书是家庭文化的基本建设。藏书、读书、用书应该成为现代生活的一种时尚。培养家庭文化情趣的途径很多。要引导人们逐步从低层次的娱乐向高层次的文化活动发展,如绘画、书法、美术、舞蹈、集邮、收藏等等。其次,要树立健康意识,科学饮食,自觉保健,增强体质,提高生命质量。健康的体魄是一个人从事一切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要大力倡导科学饮食,饮食结构耍由单一温饱型向多样营养型转变,养成文明卫生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