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只有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才能克服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对立,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是施蒂纳面对普遍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对立而感到束手无策时的救命稻草,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是施蒂纳社会历史领域唯一者的化身
简介: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犯罪的本质是侵犯法益,法益侵害说应在我国立法及司法中始终得到贯彻。在我国尽管没有人主张与法益侵害说相对的规范违反说,但在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随处可见规范违反说的痕迹。
简介:社会法为公法与私法以外之第三法域。关于人的认知前提假设.私法与社会法有一个本质属性的区别:私法中的人是自私利己之人,社会法中的人是克私利公之人。克私利公的人性假设使社会法区别于私法,为社会法证成。
简介:费尔巴哈在批判宗教伦理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人为本和以爱为核心的伦理学基本思想,他用“上帝爱大家,大家爱上帝的戒律和规范,代替了尘世间人与人之间自然而真实的爱的关系”。费尔巴哈主张,唯有把人与人之间的爱的关系尊崇为上帝并使之神圣化,才是表达对人的重视。他从人的本质学说出发,认为利己主义是人永恒的本质,为了实现自己的利己主义就必须考虑到别人的利己主义,做到合理的节制自己和体现对别人的爱。
简介:抗日战争时期,苏联一方面大力支持中国抗战,为中国抗战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在对华问题上又表现出严重的民族利己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因而对中国抗战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
简介:本文从生物进化的个体和群体选择角度,并在引入博弈论的基础上,探讨人是利己还是利他.人的利己性假设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基本假设之一,如果这一假设被否定,那建立在该基本假设基础上的主流经济学大厦就岌岌可危,因此,本文的意义大大超过文章本身.
利己主义与自我实现
刑法应关注的是“损人”还是“利己”
自私利己之人与克私利公之人——私法与社会法人性区别解析
浅谈费尔巴哈的合理利己主义思想及其对我国当前道德建设的作用
抗战时期苏联对华政策中的民族利己主义和强权政治
社会行为的进化:个体与群体选择——演进经济学对“人的利己性”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