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着眼于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目标,以既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为基础,通过对“所有权-用益物权”之他物权生成逻辑的拓展,土地经营权得以建立源自“用益物权一次级用益物权”的权利架构.土地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设定的次级用益物权,其生成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行使其用益物权的结果,分置出土地经营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为土地承包权.通过扩大解释《物权法》第117条中“动产”的含义以及登记技术信息化对物权类型和内容的扩容,物权法完全可以容纳土地经营权这一新型物权.“成员权说”对土地承包权性质的阐释,“总括权利说”“两权说”“债权说”对土地经营权性质的阐释都有偏颇之处,并可能引发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简介: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的一系列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重要文件,表明了国家对自然资源的高度重视。国际上,联合国的相关机构推出的环境经济报表体系中心框架SEEA2012及其系列辅助规范,进一步健全了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的国际统计标准。土地在所有自然资源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地位,做好土地资源资产报表的编制工作能更顺利地推动其他资源的报表编制。加拿大在2006年就已发布了关于《自然资源账户的概念、来源与方法体系》,在土地管理方面处于国际上领先地位。本文研究了加拿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官方报告中涉及土地资源的内容,梳理了其基本理念与思路,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土地资源报表编制的框架建设提出了一些参考性建议。
简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兼具社会性和财产性双重价值,在破产中处置土地经营权的财产价值,常常受到社会性价值的掣肘,致使土地经营权的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的立法宗旨之间形成冲突。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趋势不可阻挡,以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过程中,应当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市场经营充满风险,当其经营陷入危机引入破产制度解决债务问题时,需要妥善处置土地经营权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立法宗旨的矛盾。建议给予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农民附条件的优先权和选择权,优先权和选择权的设置是有偿且自愿的,在农民遭遇投资失败导致失去土地时,可以行使优先权或选择权重新购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