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检察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初步的理论框架已经构建,独立性日渐突出,但学科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在大力建设的过程中,必将继续得到重视。检察权的研究在检察学研究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是检察学研究的重点和出发点,法律监督制度也是我国检察理论研究长期关注的重点。随着劳动教养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深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程序的规范,如何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能,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也必将成为检察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当然,检察改革是检察发展的主旋律,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符合检察发展规律的工作机制和体制,相关的理论研究必不可缺。
简介:<正>江河是人类文明的摇篮,而今它们却危在旦夕。人类与江河、自然共生共荣之关系——如何重建?人类学高级论坛和重庆文理学院以"人类学与江河文明"为主题,于10月24-25日共同举办了"第十二届人类学高级论坛",与来自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数十所高校60余名学者,一道"把脉江河,诊断人类,传承文明"。24日上午的主题演讲环节,彭兆荣、尹绍亭、赵旭东和周大鸣等知名学者分别作了题为《水传统:中国文化遗产中的生命表达》、《云南江河与文明》、《中国人类学为什么会远离江河文明?》和《珠江流域的族群与文化略论》的主题演讲,探讨了江河与人类共生共荣之关系。
简介:刑法修辞学借助于语言这一媒介增强自身的解释力,并通过说服、论辩而取得客观性与主体间性。修辞的运用可以使刑法学家在建构理论之时,能够在法官、刑法学家和受众之间找到一个大致可以接受的理论方案,使刑法学家说着晦涩的行话、法官自行其是、民众茫然应对的尴尬局面得以自行消解,从而使刑法理论的解释力、司法判断的可接受性、民众对刑法规范的自愿认同成为了一种可能。当然。现代刑法学还应重视修辞学在立法语言选择与刑法解释中的具体运用,即不仅重视刑法立法语言的明确性,避免含糊不清的语言表述,而且还需要把可接受性作为判定刑法解释是否达到目的。从而是否合法的终极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