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互联网的恐怖资金筹集包括直接吸引资金、利用慈善组织或者电子商务以及网上犯罪的非法获利。利用互联网的恐怖资金筹集主要通过网络银行与在线银行业务和其它在线金融服务、基于互联网的银行业替代物以及电子通讯。
简介:中国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20周年纪念活动11月2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延东出席纪念活动并致辞。她强调,要切实履责,依法保护儿童权益,大力发展儿童事业.为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此次纪念活动以“缩小差距、促进儿童平等发展”为主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联合国有关代表以及中国儿童代表等参加了活动。
简介:美国:30年出台130多项互联网法规自1978年以来,美国先后出台130多项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包括联邦立法和各州立法。尤其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1996年,美国出台了《电信法》.明确将互联网世界定性为“与真实世界一样需要进行管控”的领域.明确规定不允许利用互联网宣扬恐怖主义、侵犯知识产权、向未成年人传播色情,以及从事其他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
简介:欧洲:恶性政治网站及政治性言行将受重处德国《信息与通讯服务法》规定,在网上传播恶意言论、谣言、反犹太人等宣扬种族主义的言论为非法.禁止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关纳粹的言论、思想和图片。瑞典《电子通告板责任法》规定,ISP和BBS版主必须监测、封存并清除煽动新纳粹主义的内容,否则要负刑事责任。
简介: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受61年来最强暴雨。这场暴雨在暴露了城市公共道路、排水、交通、电力等硬件缺陷的同时,因灾情而折射出的人性正能量更是让人感动。此外,这场暴雨再一次让我们看到网络力量的强大。当京城各地因积水造成交通瘫痪,政府救援力量尚未到达之时,微博网友纷纷施以援助之手:自发组织“望京人赴机场免费救援”车队,
简介:对互联网进行内容规制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尤其在中国互联网内容规制的效果十分有限。本文从信息外部性的视角出发,结合针对互联网企业之间、互联网企业与规制者之间的博弈分析,探讨了中国互联网内容规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其可酌情采取的对策。本文认为,为了使互联网内容规制达到应有的效力,应着力加强对互联网企业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行为的监督和惩罚力度,并强化对互联网规制者的监督。
简介:互联网时代下,普遍存在的"链接"现象蕴藏着各方利益的博弈,对"链接"行为的认定、对各方权利义务的厘定及进行必要的法律创设,从法律教义学的眼光看,无论从应然还是实然的角度来讲,不仅可行,而且必要。
简介:文章分别从互联网对社会分层的影响、互联网对社会资本的影响、互联网对民主政治的影响这三个不同的维度分析了当前中国社会中互联网对现实社会整合的作用。通过对相关数据和典型案例的剖析认为,互联网既有促进社会整合的一面,也有侵蚀社会整合的一面。要发挥互联网的正面作用,需要从技术、法律、道德三个角度来规范其运行,依靠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来促进其完善。
简介:<正>我国大约于20世纪末大踏步进人互联网时代,由于一定的"后起优势",我国互联网市场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市场、新的生活和交易方式的出现,自然会伴随新的矛盾和冲突出现。人们企盼着能够有完善的互联网监管机制出现,从而能够及时化解这些矛盾和冲突,实现互联网市场的有序发展和有效竞争。然而,这个美好愿望的实现,必须要依赖于良好的互联网规范的形成和运行。
简介: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的时代,世界各国均加速了互联网立法进程。德国的互联网立法经过前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时代和媒体融合时代的发展,历经电信服务与媒体服务单独立法、合并立法两个阶段,在互联网、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的背景下引入"电子媒体"的概念,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备且颇具特色的互联网法律体系。
简介:随着互联网应用的类型多样化、复杂化和广泛化,在互联网应用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趋重要。在互联网应用中,消费关系广泛存在,而消费者的身份界定、经营者的义务内容都出现了有别于传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理的新特征。而且中国互联网应用的一大特点是免费模式的应用占主导地位。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对于在免费应用中消费者能否受到保护,能受到何种程度的保护的规定也并不清楚。因此,有必要分析互联网应用中消费关系的具体表现形态,并相应地制定针对互联网消费关系纠纷的法律制度。
简介:微软案、谷歌案与百度案皆反映出在反垄断司法实践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总是与不确定性结伴而行。对传统产业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需求替代法与供给替代法,由于无法充分反映互联网企业产品或服务所具有的双边市场的特点,因而将其适用于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时存在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并突破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认定互联网产业垄断行为的瓶颈,不能沿袭传统方法,也不能完全束缚于反垄断法规定,而应该从互联网产业双边市场的特性出发,客观对待互联网企业所提供产品(服务)功能的差异,基于利润来源确定相关市场的范围,并考虑双边市场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对垄断力量的传递效果。
简介:2010年9月以来,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将互联网空间应用到教育、教学和管理中,推动了现代互联网技术与教学要素、教学过程的深度融合,学校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依托空间资源平台,师生共建共享教学资源,促进学生主动学习;打造空间联系纽带,师生空间互联互通,增强教学育人效果;拓展空间潜在功能,教学管理开放透明,激发教师改革创新。
简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研究流行的理论框架。同时,互联网的兴起使得本土"互联网政治"的研究方兴未艾。在对现实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已蔚为大观的情况下,有必要对网上的二者关系进行合乎时代发展的跟踪考察。可以尝试以话语权这一视角对互联网上的国家—社会关系进行探讨,我们看到网上社会话语的兴起是大势所趋,在政治舆论场域中暂居优势地位,而政府也正积极地进入网络空间,进行话语权争夺。未来可能由二者的互动形成一个竞争性的话语市场,并实现话语和解
简介:随着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在当今社会已经非常的普遍,由此,出现了传统公民隐私权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延伸。一般来讲,互联网环境下的公民隐私权危害指的是把互联网作为基础环境,实施危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以互联网为基础环境实施的公民隐私权侵害在如今越来越普遍,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法律保护,采取多种措施,从而有效地保护公民隐私权。
简介:在参与制民主日益勃兴的今天,公众参与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存在着某种必要性以及制度空间。尽管我国当前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公众参与还面临许多问题与挑战,但是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网络技术的发展可以为完善公众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某些独特的路径。
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与发展,互联网正渗透进我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逐步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须臾不能离开的条件。依托互联网及其新应用,包括电子政务、网络问政、网络民意表达和网络舆情监督,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趋势。
简介:<正>现代企业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品牌与质量的竞争,特殊产品上游供应商通过与下游销售商签订经销协议的方式对经销商施加一定的品牌内部纵向限制,以保证其产品销售质量和品牌竞争力的提升。经过若干年发展,结果导向的芝加哥学派逐渐影响各国
简介:信息科技的飞速发展使互联网正以日渐强势的姿态呈现在大众面前,媒介传播的性别失衡也引发了学界的探究并催生了一批女性网站的崛起,但是在中国女性构成中占绝对比例的农村妇女却鲜从互联网环境中受益。因此,从中国农村女性的角色变迁、国内女性网站的发展现状出发。探析互联网作为新媒介重构中国农村女性形象的可能性及对策,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简介:加强信息传播领域的一些前沿性的观察和思考,反映了青年和青年工作者对社会发展前沿问题的敏感。2009年3月,我在中央党校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开学典礼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党对干部的六大基础工作能力的要求中有一条就是知晓信息传播的威力、控制信息传播的效果。我在现场听到这个说法之后有所震动,因为在党的高级领导讲话当中,把运用媒体公开信息的能力作为执政能力的组成部分,反映了党对信息传播与社会发展进程关系的深刻认识,同时验证了新闻传播专业工作的意义。
基于互联网的恐怖融资研究
信息互联网——全国妇联
国外依法监管互联网拾零(二)
国外依法监管互联网拾零(三)
互联网时代,正能量的感动
中国互联网内容规制研究——基于信息外部性的视角
浅谈互联网“链接”及其法律问题
浅析互联网对社会整合的影响
互联网市场规范中的竞争问题
传媒法视角下的德国互联网立法
互联网应用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界定的司法困境与出路——基于双边市场条件
互联网空间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
互联网上的国家与社会:话语权视角
互联网环境下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公众参与
互联网新时代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新趋势
论互联网经济下我国特殊产品经销协议的集体豁免规则
中国农村女性形象的重构及其对策——以互联网新媒介为视阈
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发展趋势以及社会运行的影响(2012年12月21日,根据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