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积极政府”指政府作为积极的行动者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中国自大禹治水传说开始,就表现出积极政府的特色。这是中国发展的优势。只是这一优势曾经为近代西方主流价值,也为历史上伴随积极政府产生的负效应所遮蔽,甚至被扭曲,未能得到恰如其分的评价和理解。基于中国事实场景,可以充分理解“积极政府”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所扮演的积极角色和相伴随的消极效应。从中国历史发展和改革开放实践看,一个积极有为的政府是必要的。只是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要对积极政府以合理的角色定位,建设一个有合理边界、高效廉洁、能激发和调动全体民众积极性的“积极政府”。
简介:前不久,一则题为《妻子举报大连海关科级丈夫睡14名'代购'》的帖子经网络发酵后被热传。从网帖内容看,大连海关关员管某不仅婚内长期与十多名女性非法同居或发生性关系,还包庇协助走私、贪污受贿。该帖子'有图有真相','实锤'满满。近年来,公民通过网络曝光、举报违法违纪问题并不鲜见。
简介:基于利益分享的农村土地权利制度是现有法律权利体系的补充,内生于已有的民事权利制度。配置合理的农村权利体系是农村集体土地增值利益分享的重要保证。在农村土地权利制度三大核心范畴中,契约是中介性范畴,利益是目的性范畴,权利是手段性范畴。将权利体系的构建放置到三种基本契约模式中去,成员权制度是反复博弈之后社会规范嵌入的结果,是针对关系契约中的不确定性进行的适应性制度安排,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之下应通过分类契约来治理完善土地权利制度,建立征收前与关系契约相关的成员权制度和征收中与交易契约相关的处分权制度,通过“所有权——成员权——承包权——承包土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的逻辑落实土地处分权,间接实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推动经营权的债权物权化。
简介:信访制度实施过程中,信访人与接访部门之间自然产生一种法律关系。行政诉讼对此种法律关系所产生的争议持一种排斥态度,导致信访行政诉讼判决之间相互冲突,其原因主要是对信访行政处理行为存在定性之争。按照是否实际改变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为标准,接访行政机关的行为可分为过程性行为、实质性处理行为,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行为。信访行政处理行为本是一种行政行为,若改变了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理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承认部分信访行政处理行为、以及介于过程性行为与行政处理行为之间的复查、复核意见的可诉性,对现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进行适当改造,并规范信访受案范围使之类型化,最终实现二者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