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2年10月8日,个体户胡某与陈某签订了食油折价借贷合同。合同规定:胡某向陈某借食用花生油120斤,按当地市价每斤2.5元折算为人民币300元,借期1年,到期按当地还款时的价格折款给陈某,保值不计息。1993年10月,该地的食用花生油价格涨至每斤4.5元,陈某依据合同,要求胡某按照此价格计算偿付款项540元,胡某则以利息太高,原合同条款无效为由拒付,双方因此成讼。法院在审理本案中,就双方当事人所签合同中的花生油折价借贷保值条款是否有效颇有争议,主要有二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实物(花生油)折价借贷合同保值条款无效。第二种意见认为:该实物折价借贷合同的保值条款应认定为有效。实物折价借贷合
简介:1992年3月以来,湖北省枣阳市干林镇五保供养采用以实物定标准的办法,不仅确保了五保对象的生活,而且取得了较好的经验。镇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以实物定标准的五保供养方法,全镇规范管理,统一标准:每人除每年日常生活费700元,三大节日(端午、中秋、春节)补助100元外,净粮250公斤,净油5公斤,单衣2套,布鞋、解放鞋各1双,袜子2双,柴禾1000公斤;棉鞋2年1双;棉衣3年1套;棉被5年1套(含席子、蚊帐);医疗费实报实销。在执行过程中,张榜公布标准,自觉接受五保对象和群众监督,严格按标准发放实物,杜绝将实物作价折钱付给五保对象,并在实践中逐步充实和完善此办法。实践表明,平林镇以实物确定供养标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五保供养工作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确保了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不受物价因素的影响,维护和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实现了党委政府、村级集体、五保对象三满意。8年来,该镇无一起五保对象因生活问题上访,多次被上级评为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五保供养:以实物定标准@吴光兵$湖北省枣阳市民政局@白书军$湖北省枣阳市民政局
简介: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如何改进和完善实物证据的审查方式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实物证据合法性的审查虽然必不可少,但主要还是进行真实性或科学可靠性审查。公诉部门对审查起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技术问题的实物证据需要进行审查的,可以送交检察技术人员或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审查。审查时要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关于证据审查与认定的规定作为审查内容,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业内专家的通行做法作为审查依据。
简介:实物配售和实物配租是廉租住房补贴实施的主要方式,实证分析两种补贴的政策效果对廉租住房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运用效用分析方法,结合陕西省XX市廉租住房住户随机抽样调查获得的数据,对比分析实物配售和实物配租两种补贴方式的实施效果。研究结果表明,两种补贴方式均提高了受补贴家庭的消费效用水平,但效用增加量的大小与住房消费获得的效用占总消费获得效用的比重r相关:当r小于0.5974时,实物配租的效用增量大于实物配售;当r大于0.5974时,实物配售的效用增量大于实物配租。研究表明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应当适当考虑其建设地点或完善小区周围的学校等公共设施。现阶段两种补贴方式在廉租住房保障中都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因而政府通过建设廉租住房解决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可以采取实物配租和实物配售相结合的方式。两种方式的具体选择可以依据住房消费效用占家庭消费总效用的比例来确定。
简介:作为中国民法典编纂之重要参考的《德国民法典》(BGB),在其侵权编立法中长期盲目坚持老旧、过时的"实物中心化"立场,难以对著作权形成全面有效的保护,甚至对其后德国著作权单行法的制定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中国民法典在编纂的过程中,理应避免《德国民法典》就"实物中心化"对中国立法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将知识产权作为关注的重点,并根据其性质加以特殊保护,或以"标注原则"、"法定赔偿精确化"、"诉讼成本开支保留"核心,为知识产权保护之特殊立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