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官责任制是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着力点和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法官责任制,是防范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应赋予主审法官独立的裁判案件的权力,由其对所审理的案件负责,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审判分离现象,能够有效去除审判权运行机制的行政化,提高法院的审判质量;同时,加大对法官职业的保障力度,增强法官的主体地位,提高法官自身的职业荣誉感,真正使法官热爱司法事业,增强法官的自律意识;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要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简介:唐斯将理性人的经济学假设运用到了政治学的领域,构建了一个以理性人为基础的西方竞争性选举制度的民主模型.在这个民主模型中,政府、政党和选民是受自私公理支配的,政府、政党的政治行为是为了选票的最大化,以便在竞选中得到执政地位而从中获取权力、收入和名望,选民则是为了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将选票投给能为自己带来较多利益的政党来组织政府.唐斯的理性人的民主理论,建立了统一政治学和经济学的分析模型,改变了传统的政治人基础上的民主观念,是西方民主理论的重要发展.但是,理性人的民主理论的缺陷也是明显的,其自私的理性人的观点是片面的,并不符合社会人的复杂性的真实状况,因此它也难以对民主问题作出真正客观的分析.
简介:侵权补充责任是我国法官在实践中探索的一种责任形态,在2003年的司法解释中得到首次确认.作为一种新型的责任形态,学界研究甚少,更勿提关于理论基础共识的形成.目前,学界在侵权补充责任的理论基础方面存在两种观点,即不真正连带责任说和广义请求权竞合说;但两种观点并非尽善尽美,难以从全面、科学的角度阐释侵权补充责任.在综合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安全保障义务理论和原因力理论则在诠释侵权补充责任方面更具说服力.安全保障义务理论是我国对德国法中社会安全交往义务理论的继受,该理论为不作为行为的间接侵权承担责任提供了佐证,从而为侵权补充责任的适用奠定了理论前提.同时,原因力理论在我国的实践中越发得到重视,特别是在第三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分析中,责任分担形态空白的出现为适用侵权补充责任留下了空间.由此,在社会管理创新和呼吁重视本土法治资源的情境下,契合法官的政策选择,补充责任就进入了侵权领域,成为新型的责任形态.
简介:本文是一项规范性理论研究,超越于现有公共决策理论的个体理性基础,基于现代哲学的公共理性而建构了一个公共理性决策模型,重点讨论了公共理性的内涵以及公共理性决策模型的性质、构成主体、决策方式、应用性条件以及它在决策理论研究上的创新之处。在理论上证明了公共理性决策模型可以实现公共决策科学性与民主性的内在融合,从而使得公共决策结果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以及民主政治的价值要求,并认为公共理性决策模型对于消弭当前中国政治社会可能的民粹主义倾向具有规范性的理论启示意义。作为一种公共决策的政治性理论,公共理性决策模型的适用边界及其操作化问题有待进一步理论探讨,它也有待于实证检验及修正。
简介:我国的经济转型,其根本含义是中国如何完成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的转型。从经济角度来说具体包括:经济体制的转型,即进一步加快和深化市场化改革;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即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工业化路径转型,即由传统工业化向新型工业化转型。从马克思《资本论》所提供的学理依据来说,问题集中于如何解决好财富的创造和财富的分配问题。推进我国经济转型的步骤和措施:推进由初级阶段向成熟阶段的转型;从出口加工型产业为主导向满足国内城市化快速推进及顺应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的产业形态转变;以结构调整作为推动经济转型的主攻方向,其中产业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调整是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