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拆迁安置工程完成后,政府组织专家和审计验收人员对拆迁核算进行仔细的审计和复核。检查审计人员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相关专家数据库中临时抽签组成。检查审计人员要从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运用专业技能和知识,对拆迁户的每一户档案材料,从拆迁房屋情况、家庭成员情况、评估报告的结论、安置面积、补偿款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审核验收。重点审查补偿款与拆迁房屋状况及面积是否相符;安置面积与家庭成员人数及拆迁房屋面积是否相符;购房凭证上姓名与拆迁安置协议及评估报告上户主姓名是否一致。【关键词】安置指标私下买卖标本兼治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的腾飞、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必然催生各类拆迁。不管商业拆迁还是公用事业拆迁都直接涉及到政府、拆迁方、拆迁户等多方利益。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中,乱象丛生,有关拆迁的负面报道连篇累牍,经常见诸报端。衡平各方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乱象,维护拆迁和谐已成当前一项重大社会课题。一、拆迁安置指标私下买卖之原因拆迁安置指标即安置房屋面积是拆迁户利益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拆迁户取得安置指标后,一般来说,都是用于自己向房屋开发商购房,解决自己居住问题。但是,近年来,极少数拆迁户将自己的安置指标私下卖给他人,由此引发的民事讼争甚至刑事案件屡见不鲜。它带来的危害如何解决,我们必须加以思索……
简介:毛新英诉赣州市房产局拆迁安置纠纷一案。,近日被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告知其找政府部门申请解决。毛新英、李远钰(已逝)一家原自住房屋座落在赣州市文清路14号,面积为275平方米,1971年4.5月间被赣州市房管局(原公共事业公司)拆除,当时毛家已下放农村。该房拆除后,房管局被给毛398.42元。同年,房管局在毛原自住房处重建房,并以出租形式安排其一套58.09平方米的住房。毛家不服,交了17个月租金后拒付租金,并且连年要求政府部门落实政策,返还其房屋产权,但至今仍未获解决。1994年10月,赣州市拆迁办又将其所住房管局安排的房屋拆除。毛新英等诉诸法院,但因此类纠纷不属法院工作主管而被依法驳回。法院
简介: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劳动就业一直采取国家全包、一包到底的政策;进入市场经济后,劳动者作为经济资源,开始变国家计划安置为市场调节配置就业.安置与配置,虽一字之差,内涵却迥然不同.第一,从市场主体上来看,“安置”是政府行为,“配置”是市场行为.“安置”多为从一而终,即使这个企业倒了,还需由政府安排到另一个企业去工作;配置则是动态的,以市场为导向,从业者随时可以转换工作岗位,转换所在企业,变换从事的行业工种.第二,从二者的性质上来看,安置者挂的是“金字招牌”,大多为国家企事业单位,端的是“铁饭碗”;配置者则青睐“天高任鸟飞”的民营经济领域.第三,从动力上来看,安置不求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