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赠与合同的性质到底是诺成还是实践,只是一个立法选择的问题。《合同法》选择了将赠与合同设计为诺成合同并辅之以任意撤回权的立法设计。但规定任意撤回权制度的第186条第1款与第189条在体系的逻辑性上存在一系列不协调性,容易导致违反了第189条的赠与人通过第186条第1款的任意撤回权来规避责任的承担。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应当课以行使任意撤回权的赠与人以赔偿责任。行使任意撤回权的赠与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因故意、重大过失导致赠与物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承担的是违约责任,两种不同的责任还使得前面讨论的两个条款之间的协调性陷入一片泥沼之中。所以,本文采用立法论和解释论两种途径对这一矛盾提出了解决之道。
简介:刑法修改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协调刑法修正案与刑法典的关系。刑法修正案与刑法典的协调属于双向性的协调,而非单向性的调整。刑法立法原则和刑法立法政策没有将协调性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导致刑法修改过程中出现刑法用语不一致、刑法条文设计无序、刑罚配置不合理等诸多不协调等问题。要修改制定出一部体系协调、内容完备的刑法典,必须在刑法修改过程中贯彻协调性原则,依据“四不”的内容协调性标准和“三孽”的形式协调僻标准判断和廓清修蔚耐程中出现的不协调问题。
简介:利用中国1998—2008年的省际面板数据,采用面板协整方法和耦合协调发展模型,对耕地非农化和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及耦合协调态势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短期内,我国31个省份耕地非农化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但在长期内,由于各地区经济、资源差异,各省份的经济增长和耕地非农化呈现出不同的因果关系。在二者耦合协调发展方面,从总体上看,都从1998年左右的中度失调状态逐步过渡到勉强协调的状态,各区域之间又存在差距。因此,要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实行适度从紧的耕地非农化政策;优化耕地保护调控指标的分配结构;因地制宜地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而减少经济增长对耕地资源的盲目依赖,促进耕地资源与经济增长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