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霍姆斯经验法则,是指人们在长期生产、生活以及科学实验中通过对客观外界普遍现象与通常规律的一种理性认识,在观念上它属于不证自明的公认范畴。在证据法意义上,经验法则是法官依照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反映事物之间内在必然联系的事理作为认定待证事实的根据的有关规则。①我国三大诉讼法本身并没有规定经验法则,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33号《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首次从免证事实的角度规定了经验法则,但仅作了关于事实推定的比较简单的反证规定。②司法实践中,法官滥用、误用③以及该用不用经验法则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对经验法则作一简要的探讨。
简介:法学的研究方法就是为探寻法学和法律的内在规律,为表达法学学术观点而运用的视角和手段。西方和中国的法学都形成了自己的研究方法。法学的研究方法,在现代,首先重要的是对研究方法所属的母体——"法学"进行界定,这样,"研究方法"才能名正言顺地有所作为。以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以及研究的方法不同,可以将传统法学分为法学学科和法律实践学科。法学的研究方法从其内在规律出发,应当遵循实践性、思辩性和学习创造性的规则。法学研究最基本的方法,第一种:似无法而有法;第二种:似有法而无法。法学研究方法的忌讳之处是:共存太多的研究方法,且不符合形式逻辑的要求;漫无研究法则,背离基本的方法要求;墨守成规而拘谨于某一研究方法。因此法学研究方法是"不成问题的问题",不要有方法的歧视,关键是用科学的方法,遵循法学研究的一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