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我国教育体制和出版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新华书店教材发行的垄断地位即将被打破,教材发行的利润也随之大幅度减少。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山西省新华书店知难而进,把工作重点由计划向市场发行转移,由发行“两教”图书为主向发行一般图书为主转移。这些创新的举措既带来了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经营机制的转换,更带来了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 山西省新华书店张凤山总经理认为:“目前的图书市场正由垄断走向竞争,由封闭走向开放,由单一变为多元,由卖方变为买方。要适应图书市场激烈的竞争态势,避免被淘汰的厄运,新华书店必须以变应变。组建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总公司,走集约化、规模化、多元化经营,必须改革经营管理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
简介:张某,男,20岁,某大学学生。张某于1996年9月的一天去某书店购书,趁人不注意,将一本价值56元的书塞进衣服里,还未走出书店大门时,被书店营业人员发现,按该书店规定,“窃一罚十”,该大学生不仅交出随身携带的70元现金,而且价值380元的手表屯被扣下。书店擅自罚款合法吗?笔者认为,商店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违反了我国下列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首先:对于偷盗行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数额较大的,按照《刑法》第151条、152条的规定处理,数额较小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的规定处理。因此,从法律上来说,书店只有将窃书者送交公安机关的义务,并积极提供证据,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而无权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