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在证据分类的理论研究中,关于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分类方法,我国学者很少论及。大部分刑事诉讼法学教材,一般都对这一分类方法不作介绍;虽有几部教科书提到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分类,但也讲得十分粗略。专门论述言词证据的论文则更不多见。因此,这是刑事证据理论中相当薄弱的一个环节。司法实践中,对言词证据的运用,也存在诸多问题。有鉴于此,本文拟就有关言词证据的若干问题,作一番较为深入的探讨。
简介:在麦金农看来,色情文艺并非单纯的言词,而是行为;色情文艺造成的伤害不是诽谤,而是歧视。由此,色情文艺不属于《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之下的言论自由,而是涉及《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其意在把《第一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作综合考量,为平等在言论中争得一席之地。
简介: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设定了以手段为重要内容的“非法方法”判断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非法证据排除设立之目的在于规范司法行为和办案程序,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以“非法方法”作为非法言词证据的判断标准并不能够满足该制度之目的与要求,应当以程序合法为前提、自白规则为要素、人权保障为主线,综合进行。
简介:直接言词是诉讼法中一项重要的原则,然而目前关于这一原则的内涵和理论定位,学术界众说纷纭。本文提出直接原则有三个派生的原则:在场原则、直接采证原则以及自主裁判原则,并就该原则在理论上的定位以及在修改后的刑诉法中的确立进行了探讨。
简介:言词证据是诉讼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宗刑事诉讼案件,都会涉及言词证据。合法取证,提高言词证据的质量是刑事斗争实践的迫切需要。但是,言词证据的形成过程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了解和掌握获取言词证据的过程及方法是侦查员必备的常识和基本技能。
简介: 毒品案件言词证据的收集 在毒品案件中,毒品案件言词证据是多变的, 毒品案件言词证据及特点 在禁毒实践中
简介:201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者简称“两个证据规定”)。2012年3月14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基本保留了“两个证据规定”的相关内容,并将非法证据排除扩展到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
简介:直接言词原则是近现代各国通用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原则,但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却没有确立,司法实践中普遍采用间接书面审理方式。直接言词原则对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诉讼目的的实现具有重大价值,应在我国立法上尽快确立。
简介:英美法系国家的传闻法则原则上排斥传闻证据的适用,只有符合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传闻证据。大陆法系国家的直接言词原则要求法官亲自参与审判,不得以间接的证据方法代替直接的证据方法,除非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传闻法则与直接言词原则虽因法律传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两者所欲达成的目的一致,并非对立的概念。我国由于既没有确立传闻法则,又没有规定直接言词原则,导致言词证据的证据能力不受规制,传闻证据大行其道。这样既侵犯了被告方的诉讼权利,又不利于案件真实地发现。为此,我国宜确立传闻法则,但同时应借鉴直接言词原则的成功经验。
简介:2016年11月初在唐山举办的幕10届中国评剧艺术节上。
简介:
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于“如何采用行政机关收集的言词证据”这一内容的规定,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了冲突,笔者根据自己的一点认识,结合自己多年在公安禁毒一线办案的经验,以毒品案件为视角,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
简介:《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笔者认为,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完善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安人员在看守所内非法取证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小,而入所前公安人员是否有非法获取言词证据的嫌疑,将成为检察机关审查的重点。但司法实践中,对入所前言词证据进行审查,尚存在诸多现实困难,公、检两机关需共同努力、积极应对。
简介:清晨醒来,侧卧在床打开半导体收音机,北京电台正播出相声大师侯宝林的段子《戏剧与方言》。他把北京、山西、山东、上海等地不同方言的特点刻画得风趣幽默、维妙维肖,话匣子里不断传出阵阵笑声、鼓掌声,我也为之暗暗捧腹。
简介:在侦查实践中,虚假言词证据和由其所致的冤假错案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与侦查人员的询、讯问方式和有罪推定的思维定势(下文均以'思维定势'代之)有关。文章分析侦查人员不当的询、讯问方式和有罪推定思维定势导致犯罪嫌疑人作出虚假证言、陈述和供述的现象,提出以'Peace模式'和'针对警察询、讯问工作制度层面的谏言'为主的解决对策,以避免可能由此导致的虚假供述和冤假错案。
简介:本文以当今正定方言为比照,指出了《金瓶梅》在方言释义和处理上存在若干失误之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金瓶梅》使用的是正定方言。鉴于《金》的诸多方言俗语很少见于他书和有关词典,因此首先强调了要弄清其义就要进行实地调查的必要性,并对正定及其方言作了简略介绍。
简介:汉语共同语的体标记主要是三个体助词"着"、"了"、"过",它们分别标志持续体、完成体、经历体。而鄂东方言既存在与普通话一致的体助词"着"、"了"、"过",同时也存在三种特殊的"体"助词,即将然体、进行体和尝试体。将然体是指动作行为目前还没有完成,但即将要完成;进行体是动作行为或状态正在进行;尝试体是对动作行为或者事件的尝试。文章研究了三种"体"助词的句法格式、语义特征及其使用条件的基本特点并对鄂东方言"体"助词与语气词之间的区别进行了有益探索。
简介:不同的方言有不同的亲属称谓形式,反映着不同方言区人民的文化习俗和社会心理。天津方言亲属称谓的使用特点是:(1)昵称形式广泛地存在于父母称子女中;(2)从儿称现象十分普遍;(3)对姻亲关系使用血亲称谓;(4)亲属称谓也用于称呼非亲属关系,成为社交称谓的一部分。亲属称谓的使用原则是:(1)辈分;(2)新资格服从老资格;(3)听话人乐意接受
论言词证据
色情文艺仅仅是言词而已吗?——关于麦金农的《言词而已》
非法言词证据之认定标准
论直接言词原则的界定——兼论直接言词原则在刑事诉讼法中的确立
试论言词证据的影响因素与审查认定
毒品案件言词证据的收集与思考
排除非法言词证据的若干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应确立直接言词原则
传闻法则与直接言词原则之比较研究
戏中的“方言白”
破译尧都方言
直接言词原则与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探析
论行政机关收集言词证据的证明力
入所前言词证据的审查难点及对策
侯宝林与《戏剧与方言》
虚假言词证据的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
从当今正定方言看《金瓶梅》方言释义和处理上的若干失误之处
是保护方言的时候了
鄂东方言的“体”助词
天津方言的亲属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