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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代"与囚犯的"代"(一)关于"代"的含义的界定在中国的语境里,"代"是一个含义比较多的字。《说文》解释说,代,更也。凡以此易彼,以后续前,皆曰代。[1]最常见的"代",是指家族的辈分传承,如"令"字辈,是孔子的76代孙。后来,"代"的含义,延伸到了社会管理层面,如"第一代领导人"等;我们还常常表述的几代人,尽管与此有细微的差别,但是,基本的含义亦是如此,如胡锦涛

  • 标签: 监狱学 第三代 顶层设计 社会分层 公职人员 女犯
  • 简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在两大法系已有所体现和确认,不可侵犯性是财产权的受保护的源泉,同是债权的重要特性。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是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得以存续的重要基础。借鉴其他国家有关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研究,明确其作为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构成以及责任分担,实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债权保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第三人 债权侵权 历史演变 理论基础 构置
  • 简介:与我国民事诉讼不同,德国民事诉讼法至今未确立第三人撤销判决制度。通过既判力主体相对性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的"执行内"和"执行外"救济措施以及另行起诉制度,德国民事诉讼法构建起相对完善的案外第三人权益保障体系,因此德国并没有引入第三人撤销判决制度的强烈愿望。不仅如此,第三人撤销判决制度虽然在第三人保护方面有积极效果,却对民事诉讼既判力体系、法律安定性及司法权威有明显破坏作用。分析与总结德国民事诉讼法在案外第三人权益保护方面的做法,也从另一个角度有助于我国第三人撤销判决制度的科学定位与正确实施。

  • 标签: 第三人撤销判决 虚假诉讼 既判力主体相对性 第三人异议之诉 物权变动
  • 简介:合同第三人的利益是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合同法晚近发展关注的一个焦点。受益第三人是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有独立的请求权一直是一个难解的法律命题,其难点不仅在于如何处理利益第三人的权利和合同相对性基本原则的关系,而且涉及利益第三人的类别,即何种受益第三人有权依自己的名义要求合同的履行以实现其利益。英美合同法对受益第三人的权利从不认可到认可,经历了一个理念改变的过程,通过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改革和对约因要求的变化,确立了受益第三人的法律制度,从而使合同第三人利益的保护趋于完善。在中国合同法中,合同第三人的利益,尤其是受益第三人的权利是一个亟待填补的空白。

  • 标签: 合同 相对性原则 第三人利益 受益人权利
  • 简介:专家第三人责任的规制路径选择问题是一个与一国之实定法的内部构造相关的问题。通过比较研究可知。对于该问题的解决英美国家主要选择侵权路径,德国主要选择合同路径,而法国则另辟蹊径地在侵权与合同之外成立第三类独立责任。基于我国实定法的现状,专家第三人责任问题应于侵权框架下通过各政策因素的判断并联合规范性控制机制的运用,实现责任的有效控制。

  • 标签: 专家 第三人责任 侵权
  • 简介:<正>前不久,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海南大学召开。年会的主题是:新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在小组讨论时,我主持了一节。主题是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问题。会上座无虚席,发言热烈,感触良多。众所周知,我们的国家正在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框架,经济的发展已超过世人的预想。伴随着社会经济大潮的狂奔,社会关系主体正日趋复杂。主体的多样性加速了社会交往的频繁与纷繁,种种迹象表明,社会关系正朝多元

  • 标签: 撤销之诉 民事诉讼法 海南大学 小组讨论 三人 社会经济
  • 简介:我国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在第56条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以实现事后对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由此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中对案外人的事后救济就有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提起再审制度并存。第三人利益的保护是各国民事诉讼普遍关注的内容,考察相关国家的类似制度我们发现,我国目前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未来需要合理定位、扩大主体适用范围、与第三人再审制度择一适用及增设诈害防止参加等事前救济形式,以妥当保护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再审 诈害防止参加
  • 简介: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第56条第3款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制度,主要目的在于给那些认为自己民事权益因生效裁判的内容错误而受到侵害的第三人提供相应的救济程序,但该制度的设立在借鉴域外经验时忽视了理论和制度背景的巨大差异,对其所做的目的解释和依据条文本身得出的文义解释之间存在着冲突,且与第三人另行起诉、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以及案外人申请再审等程序之间的关系亦存在诸多模糊之处。这些问题有待于通过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的方式予以合理解决。

  •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救济程序 判决效力相对性原则 目的解释 文义解释
  • 简介:第三人撤销之诉既是民诉法第二修正稿的亮点,又有诸多问题需要探讨。设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现实生活的需要,是程序价值的要求,同时也是权利人利益保障的全方位体现。基于此,民诉法第二修正稿在第56条第3款设置了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律的出台,与理论、实践之间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在充分研究台湾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基础上,文章从立法模式以及设置程序两方面提出了更为详尽的完善制度。

  • 标签: 第三人 撤销之诉 程序诉权
  • 简介:冷战后,经历了颜色革命的蒙古国在外交上进行了相应的“变色”,抛弃了以往彻底追随苏联的一边倒政策,采取多支点的外交政策。1994年,蒙古颁布了《蒙古国对外政策构想》,宣布实行不结盟、等距离以及全方位的多支点外交政策,并据此提出了“第三邻国”外交方针。亦即,除把中俄两大地缘邻国作为首要外交对象外,蒙古国还将美国、日本、印度、韩国、欧洲等视为“第三邻国”,并重点与其发展关系。

  • 标签: 外交政策 蒙古国 邻国 原因 颜色革命 政策构想
  • 简介:承担第三方义务的私人主体拥有技术或者经营、管理上的优势,可以更好地发现与阻止违法行为,同时也更符合成本收益分析的要求。法律控制越是复杂,立法者越是需要使用侵权法、第三方义务制度与政府规制来共同实现法律实施与遵从目标、实现最佳威慑效果。能否产生有效的威慑是判断第三方义务是否适当的关键,除非第三方义务可以有效阻止违法行为,否则立法者不应过多地赋予私人主体承担第三方义务。政府如何更好地监督第三方义务主体,如何保护相对人的言论自由、平等权、职业自由等基本权利,均是构建第三方义务制度需要认真考量的内容。

  • 标签: 行政法 私人主体 第三方义务 规制实施 规制遵从
  • 简介:由于缔约过失责任和第三人干涉债权制度都无法适用,第三人干涉缔约应利用侵权责任制度来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与普通侵权一样,第三人干涉缔约的责任构成要件也包括主观故意、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除了一般抗辩事由外,第三人干涉缔约还存在正当竞争行为、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合法权益和提供合理建议等特殊抗辩事由。至于责任承担方式,以赔偿受害人的信赖利益损失为主。

  • 标签: 第三人干涉缔约 法律适用 民事责任 抗辩事由
  • 简介: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构建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为恶意诉讼创制了不利后果,也为第三人提供了权利救济的新途径,客观上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处分原则相对应,能够有效地减少任意处分第三人权利的行为,引导当事人本着诚实善意的原则进行诉讼活动,促进民事诉讼的良性发展,是立法上的进步。但第三人撤销之诉作为一项新制度,一方面立法对其规定的过于笼统,另一方面这一制度本身与我国传统立法方式和民众的息诉心理相脱节,很有可能面临适用上的困境,只有不断地对其进行立法技术上的完善和本土化的修改才能有效地避免这一制度成为'休眠条款',从而真正地发挥其价值。

  •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 困境
  • 简介:“武汉美术大课堂·美艺夏”是武汉美术馆与江岸区教育局共同举办的暑期系列活动。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家长与孩子们不仅可以学习了解各种艺术形式,还能一起体验绘画与手工的制作过程,并快速掌握制作方法,轻松又有趣。

  • 标签: 美术馆 大课堂 武汉 制作过程 指导老师 艺术形式
  • 简介:面对着虚假诉讼侵蚀司法公信力的猖獗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仓促确立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但程序规则的粗糙与多头救济的混乱局面导致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面临着极大困难。确定裁判效力的绝对化趋势与第三人参加诉讼路径的壅塞使得作为事后非常救济途径的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而难以实现立法预期目标。从实体法层面寻求受诉讼诈害人的"独立请求权"而将其作为第56条第1款规定的第三人并赋予其参加诉讼之机会当属解释论者所能努力之方向,也是从程序法层面厘清各种事后救济的关系、细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规则并逐步拓展其制度功能的关键所在。

  •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案外人申请再审 虚假诉讼 裁判效力
  • 简介:2013年1月1日,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标志着第三人撤销之诉在司法中的正式确立.然而,这个来源于域外法的新制度能否契合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构造与机理,能否实现其解决司法困境的立法目的,进而为我国民事审判实践提供程序性的制度保障则须要进一步的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

  • 标签: 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 法理 适用
  • 简介:2012年《民事诉讼法》增加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其特征为事后的救济程序,其功能是为第三人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异议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之间均存在联系和区别。案外人异议之诉有特定的适用情况,其与第三人撤销之诉不存在重合的空间。鉴于效力程度和启动条件,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应当优先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我国第三人权利保护体系的协调完善应当在事前预防上以第三人诉讼参加制度为主,在事后救济方面以第三人撤销之诉为主、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为特定和案外人申请再审为特殊。

  •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制度功能 保障体系 协调定位
  • 简介:2012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规定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尚未得到很好的实施和运用。本文从司法实务的角度,分别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案申请与审查程序、审判程序以及配套制度等方面展开阐述,较为全面地论述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和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

  • 标签: 法官视野 第三人撤销之诉 审判程序
  • 简介:<正>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56条,在确定起诉人是否具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适格时,除了依据第3款规定的起诉要件进行审查,还要看其是否属于第1款、第2款规定的第三人。按照不少学者的理解,在我国,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范围都很有限,不能圆满涵盖立法者期望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救济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受害人。这种情况下,如何在立法者意图与规范文本之间取舍、衡平,就成为难题。研读新法颁行后的裁判文书可以发

  • 标签: 撤销之诉 适格 虚假诉讼 民事诉讼法 三人 恶意诉讼
  • 简介:新《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新增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但由于条文规定较为简单,且没有就相关制度进行配套完善,有可能为制度运行造成一些困难。本文就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的适格当事人、诉的利益、审理程序、判决效力以及与周边类似制度之间的适用关系等诸多问题,采解释论的立场进行阐述,并就相关制度之配套完善提出立法建议。

  • 标签: 第三人撤销诉讼 适格当事人 诉之利益 审理程序 判决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