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治安形势和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分局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现代警务机制为核心,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举措。大力推进各项公安工作,维护了全区的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0年以来,全局共破获刑事案件72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46人,刑拘983人,报捕975人,劳教60人,查处行政案件8632起,百名民警破案数、人犯处理数、行政案件查处数三项指标均居全市前列。期间,全区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影响群众安全感系列恶性案件。
简介:2013年1月8日,防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梁恪嘉为全体干警作了题为“干警清正、机关清廉、检务清明”的“三清”教育活动宣讲。梁恪嘉从“三清”教育活动开展的意义、内涵人手,指出“三清”教育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需要,是适应新的历史时期新形势需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洁政治的需要,是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是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的需要,是全面推进检察事业的需要。抓好“三清”教育,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讲究教育的科学化,重视教育的实效性,把握教育“三清”的辩证性,鼓励教育的创新性,从而实现个人素质得到提高,机关形象得到提升,队伍管理得到加强,
简介:从法律意义上说,海难救助作业与污染预防措施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分别属于海难救助与油污损害赔偿两种不同法律规范的调整范畴.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涉及同一清污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上述两种不同性质法律行为的认定,继而牵及预防措施费用与救助作业费用两类不同性质费用的划分,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从分析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的主旨、起因与依据入手,剖析了海难救助作业与污染预防措施之间的区别,并在此基础上,重点阐释了在同一清污作业过程中认定与划分救助作业费用与预防措施费用的原则.
简介:近年来,从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黑恶势力"已经大量地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之中,对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江西"黑恶势力"犯罪呈现主体人员成分复杂、犯罪手段从公开暴力向隐性暴力转化、控制区域具有明显的特定性与行业性、犯罪组织多方位渗透等特征。其产生原因主要在于经济高速发展而社会管控相对滞后、对暴利行业利益的追逐、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人力资源市场、法制不健全。为此,一是应完善制度、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二是依靠党委政府,严查"黑恶势力""关系网",铲除其"保护伞";三是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四是强化情报信息、提高发现控制能力,才能有针对性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