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往今来,多少人研究中医药草,为人治疾疗伤,成就显赫,功莫大焉然而能将金钱当做一味中草药来研究,治疗人的“心疾”,惟有《钱本草》。它对制欲戒贪,修身砺志,很有成效。在反腐倡廉的今天,尤应成为各级干部的必读之物。唐代名臣张说的这篇《钱本草》,开篇明义,一语中的,寥寥数字,入骨切髓,道出金钱的表征和本性:“钱,味甘,性热,有毒”客观、准确、形象、生动。是啊,“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芸芸众生,谁人没有尝到金钱“味甘”的一面可是又有几人能知金钱“有毒”的特性呢无论平民百姓,无论朝廷重臣,为它丧命者无数啊然而,它又“偏能驻颜采泽流润”,并且“善疗饥寒,解困厄之患,立验。”人们
简介:环境保护是二十一世纪的热门话题,也是各国政府极为关注的立法热点。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工业企业的迅猛增长,环境保护的主体逐步由政府一家过渡到政府、组织、公民多管齐下,共同监督的模式。在中国,公民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热情也空前高涨。但是环境信息的不对称始终成为阻碍公民参与环保的一大因素。中国新近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德国作为大陆法系代表在环境法和环境信息法上均有许多值得中国借鉴之处。本文将通过介绍《德国环境信息法》并与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比较。提出完善环境知情权的一些建议。
简介:物之瑕疵责任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市政官告示,它在德国债法改革之前属于民法典债法分则买卖合同中的特殊规则,作为独立于债法总则部分的一般给付障碍法而存在。这一构建在理论和实践中引起诸多问题,导致了制定法和法律实践之间的巨大鸿沟,因此它不仅受到德国国内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广泛诟病,而且也落后于国际买卖法的相关规定。2002年1月1日生效的《债法现代化法》通过引入“义务违反”和“无瑕疵给付义务”这两个源自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术语,将物之瑕疵责任纳入到一般给付障碍法之中,买卖合同中涉及物之瑕疵责任的特殊规则几乎完全消失。这一制度安排不仅解决了许多曾经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而且展现了德国给付障碍法的国际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