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公共信托之功能,在于保护公众的期望,以防不稳定的变化。公共信托理论原本是美国普通法上的一项制度。美国各州将公共信托理论的宪法化,强化了这样一个理念:公共信托理论是不断发展的,它可以不断扩大以满足社会的变化,来回应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中的新问题。在公共信托理论的法律关系中,委托、受托和受益的三重性是理解公共信托目的之关键。在自然资源这类公共信托财产上,政府作为受托人既承担着私信托法所类推之信托责任,也承担着作为普通法上的积极和消极责任;法院既要对侵犯公共信托资源的政府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也要对私主体侵犯公共信托资源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共信托理论也要求个体作为公众成员承担保护公共信托资源的社会责任。
简介:为争夺丰富的海底矿产资源,美、日、俄等海权强国争先恐后掀起了争夺开发权的“蓝色圈地”运动。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深海矿产资源开发进入了从勘探向开采迈进的关键节点期,并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逐步形成了国际海底管理局、主权国家主管机构和跨国公司“三足鼎立”参与的深海资源开发全球治理体系。未来,围绕深海资源开发国际规则的制定,各方势力将展开激烈博弈。中国应积极参与深海资源开发的全球治理,争取自身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