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出售、购买假币罪属于抽象危险犯,只要出售者将假币现实地带入与购买者约定的地点,即出售者已将假币带到购买者面前着手交易,不论是否完成交易行为,均应以犯罪既遂论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出售、运输假币的,按照出售、运输假币罪处理。如果出售、运输的假币和购买的假币以及换取真币的假币系同一宗,数额不累计,也不并罚;如果并非同一宗,应当以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与出售、运输假币罪并罚。
简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作为常见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做到罪刑相适应,重罪轻判较突出,影响打击犯罪效果,主要原因是由于收集证据不够扎实而导致案件降格处理、余案未破。因此重视固定、收集证据,最大限度地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打击和震慑犯罪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