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汉语学习》一九八八年第三期刊出的王健伦同志《多重复句的层次分析与检验》(以下简称《检验》)一文,读后受益不少,但也觉得文中有些问题需要商榷。一、逻辑关系与结构层次是不是相对应?《检验》认为:“逻辑关系与结构层次是相对应的”,它所说的“逻辑关系”是指什么呢?——指“内容”:“关联词语只是作为分句间逻辑关系的表现形式,使用什么关联词语,归根到底是由句子的内容所决定的。”它所说的“结构层次”指什么呢?——指“各种语言单位组合所形成的层次。”这,可以从“各级语言单位有着不同的特点,……多重复句的组合则以分句为基础。……因此各种语言单位的层次结构及其分析也同样有着自己的特点。”上面推知。正是由于“结构层次”指各种语言单位组合所形成的层次,所以《检验》才提出“多重复句的层次结构有什么特点呢?”的问题。
简介:一、关于动词型名词词组日本语言学家铃木康之指出,日语的名词词组当中有一部分词组的构成形式和语义结构类型与动词词组有着渊源关系。这类词组的特点是,中心语是典型的动词性名词,而修饰语在语义上则往往表现为中心语动词性名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或神情状态的主体、对象、原因、目的、思想内容乃至移动行为的方向或经过的地点等等。例如:“稻妻”“父亲运耘”“牛肉试食”“子供世话”“隐居机嫌取”“旅疲”“无职业苦痛”“帰省荷造”“退校决心”“许可约束”“观音样参”“廊下行来”等。并且,作为中心语的动词性名词对修饰语名词有着执着的同现要求。否则,该名词就难以独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