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朝鲜族称民歌为民谣,其旋律优美,自然流畅,富有很强的感染力与表现力。朝鲜族民间盛行歌舞,群众能歌善舞,音乐别具一格,富有浓郁的民族色彩。歌词朴实淳厚,曲调优美丰富,情绪热烈欢快,结构完整匀称。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戏曲成为传播新的民族国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1949—1966年戏曲纳入新的文学秩序,戏曲改革成为有计划有步骤的国家意识形态实践的过程,彩调剧《刘三姐》的创编并推广到全国正是社会主义文学实验的过程。新的国家话语对其影响关涉创作方式、艺术形式以及作品内容,其创作方式使用了新推行的导演制,艺术形式则是采用广西宜山一带的彩调与民歌相结合,内容上在主流文学经验与意识形态的组织下,突出了阶级斗争、压迫与被压迫的主题。总之,彩调剧《刘三姐》诞生于新的民族国家文学话语之语境,是社会主义话语建构民间文学作品、干预民间文学创作与传播机制的呈现,这一话题对于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中的民间文学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与启迪意义。
简介:中国古代文学和乐舞的学科边缘交叉是一个亟待拓展和研究的课题。本文以汉代诗歌和乐舞的关系为切入点,将汉文学乐府歌诗和汉乐舞相结合,是基于对中国古代乐舞综合性质的认同和考定。将汉代歌诗看作是汉代乐舞的“脚本”或“台本”,即舞辞。同时结合歌诗的文学语言价值,在对歌诗语言的文本细读中找到乐舞艺术语言的“蛛丝马迹”,从而为我们捕捉、理清、认知汉代乐舞找到一个文学依据,为已经消失、不可见的汉代乐舞找到艺术之根,更为中国古代诗歌的研究开拓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和领域。本文立足于古代诗、乐、舞三位一体的基本史观1,参考借鉴文学、历史学、语言学、音乐学、考古学等学科的优秀成果,采用多学科边缘交叉的方法,为我们探索和研究古代乐舞提供一定的线索和依据,展示歌诗语言文学价值以外的艺术魅力,即诗歌的可唱、可舞、可诵。将文学性质的汉代歌诗与艺术领域的汉代音乐、舞蹈相结合,不啻为诗、乐、舞三位一体的史观在文学、艺术理论上的一次探索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