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笔者认为:“均、宫、调三层次概念”实际上难以成立。理由是:一、从“宫”“调”“均”三词涵义来说:“宫”一般指“调高”;“调”一般指“调式”;而“均”是多义词,一般都认为它就是音阶、或认为“宫、均、调三词在调高意义下,常常可以互相代替”。在实际音乐中,“宫”(调高)与“调”(调式)密切相联,根本不能剥离而分为两个层次。而“均”作为律位构成的音阶,与调高、调式天然地叠合在一起,根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剥离开来而分成三个层次;二、从传统七声音阶的构成来说,实际上并不完全采用三分损益四度、五度成律法,而是采用兼含三分损益与纯律三度关系成律法的复合律制一如钟律、琴律,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均主”一说。
简介:(1)围绕《谱例集》不同评价认识的出现,我们需要直面不同意见分歧,正视《谱例集》中的问题,深入探讨。为进一步解决“同均三宫”问题创造条件。(2)《谱例集》中存在着混杂不同体系、译谱选用失当、忽视调性变化、轻率改动原谱、乐谱自身有误、判断依据盲目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基本出现在被定性为正声音阶、俗乐音阶的谱例中,虽然问题涉及的往往是某个音的高低,但其性质却足以危及整个“同均三宫”体系的成立。(3)《谱例集》广泛的曲目来源、认识来源,所反映出的宫调问题的普遍性以及对我们学界的深入影响,都给我们提出了艰巨的任务。有必要对过去使用的大量传统音阶谱例进行系统研究,以《谱例集》中谱例问题的解决为契机。为21世纪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传统音乐基本理论、中国传统宫调理论的新发展开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