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声乐教学是通过教学双方的交际而进行的.这是因为双方基于这样的动机——教师希望自己所传达的知识和技巧为学生感知;学生则希冀着自己被感知,因而产生了教学中这样的交际行为.众所周知,声乐教学没有任何交际的中介实物(器乐教学还有乐器作中介实物),全凭听觉以及由它引起的思维来维系.那么是什么内在的因素制动着双方的交际,以致于使他们找到教学的契合点呢?这是本文想探讨的问题.波兰哲学家阿·沙夫在他的《语义学引论》一书中指出:“每一个物质的对象,这样一个对象的性质或一个物质的事件,当它在交际过程中和在交际的人们所采用的语言体系之内,达到了传达关于实在——即关于客观世界或关于交际过程的任何一方的感情的、美感的、意志的等等内在经验——的某些思想这个目的的时候,它就成为一个指号.”把这段话引申到声乐教学上,笔者以为艺术的指号功能在于它能破译交际双方各自向对方所表达的思想或内在经验.而需要强调的是,指号的功能必须在交际中才能产生.“沙夫
简介:音乐按照与其他艺术门类的结合尺度,可分为“声乐曲”、“器乐曲”两大类。声乐作品是以旋律、曲调(音乐)与歌词(文学)一起表达艺术形象,由于歌词能明确、具体地表现出作品的思想内容,因此成了古今中外创作、欣赏、实践等音乐活动的最广泛、最普遍的对象。我国在远古就有了原始的歌曲———劳动(或狩猎)歌曲;《易经·归妹上六》就有关于民歌的记载。东汉何休所著《公羊传》也有“男女有所怨,相从而歌。饮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记载。可见声乐艺术是有久远渊源的。1919年“五四”运动后,我国的声乐艺术活动更是空前活跃。声乐作品大多是在继承中国民歌和民间素材的基础上,借鉴欧洲声乐技法创作的。如肖友梅的《问》、贺绿汀的《嘉陵江上》、冼星海的《黄河大合唱》、聂耳的《义勇军进行曲》等。上述材料说明,“洋唱法”是早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就流传到了我国。而一切新的、陌生的事物都有一个被认识、被理解、被接纳的过程。笔者认为,今天在声乐艺术唱法分类理论上还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本文想就此谈谈我们的看法。现在,一说到学习声乐,常有人问:“学民声?还是美声、通俗?”而声乐界人士的回答十有八九也是或“民声”、或“美声”、或“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