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都押衙镌大龛功德记》记载了曹氏归义军时期某都押衙镌大龛之事,学术界多将此龛比作莫高窟第108窟,即张都衙窟,本文通过比较研究认为修建第108窟的右马步都押衙与死于后晋时期的衙前都押衙张怀庆没有关系,也无法肯定《都押衙镌大龛功德记》所记洞窟是否就是939年中秋镌成的第108窟。
简介:18世纪,山东绅民的抗粮行为常被清廷认为缘自其"民情"兼具"刚狠"和"晓文"的特质,而较少与官府失当联系在一起。嘉道年间,随着州县官吏在田赋征收中盘剥程度的加重,山东绅民时常通过京控渠道进行抗议。但因清廷的整饬始终不见成效,绅民对官府的仇怨持续发酵。至咸丰年间,在州县官因税收压力倍增而继续加重对乡村的盘剥,又未能有效掌控团练的情况下,"恨官久矣"的山东绅民遂借团练之力,频繁而激烈地反抗州县的田赋征收。耐人寻味的是,正是官方自身相信,"吏道之堕"实为团练抗粮的根源,绅民的责任反而获得理解和宽容,提示出当时的吏治危机已相当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山东绅民抗粮动因从"民情"向"恨官"的转变既折射出清王朝自18世纪末开始日渐凸显的吏治危机与官民对立,也预示着晚清以降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种种冲突。
简介:司法权限方面的争议在界定清朝(1636-1912)诸帝与其蒙古臣民关系的实质上起到了重要作用。满蒙在法制上的互动可追溯至清朝建立前。那时,对于自己不满意的法律内容,蒙古人经常向满洲统治者求助。以汉名理藩院而广为人知的蒙古衙门的建立,可视为处理刚归顺的蒙古人信息的一种尝试。蒙古当局被赋予有限的司法权力,或者说在其职责范围内,理藩院被迫面对诉讼者试图与当局角力的困境,在形塑理藩院的职责范围上起着重要作用。本文认为:通过审视理藩院在法律方面的权限,我们可以看到原本多元的法律秩序向更一致、更稳定的方向发展着,并呈现出一种把蒙古人纳入中华法制的趋势。
简介:<正>Abhayakaragupta(ca.11-12thcentury)wasanoutstandingIndianpanditawhosethoughtstronglyimpactedTibetanBuddhism.Heiswidelyknownfromanumberofhiscompositions.Amongthetwenty-oneworksattributedtohimbytheDergeTanjur,nineteenareallocatedtotheTantrasection,onetothePrajfiaparamitasection,andtwototheMadhyamakasection.Ofthese,theMunimatalarfikara,intheMadhyamakasection,isoneofhismostimportant.TheMunimatalarfikaraissometimesregardedbyTibetanBuddhists,e.g.,Ts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