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例:2004年1月15日上午,某机械加工厂金属结构车间铆工班职工张某根据班长安排在厂房内和另一职工在搬动一工件时,由于左脚被地上的杂物绊住,不小心工件从手上滑脱,将其右脚第一、二趾砸伤。车间主任考虑当时任务多、效益好、奖金也多,且上级对安全考核很严,若如实上报,车间、班组的奖金和声誉都会受到影响,便对班长说:“给老张做做工作,该看病看病,该休息休息,工伤就别报了。至于老张的待遇,告诉他,少不了。”班长按此指示对张某做了工作,张某觉得应该给领导面子,同时自己又不损失什么,就答应不报工伤了。但事后,张某的妻子觉得心里不踏实,找到车间主任坚持要报工伤。车间主任认为,这是张某自己的事,张妻无权管,并以张某已答应不报工伤为由未给张某报工伤。请问张某现在还能报工伤吗?张某和车间应该如何处理?
简介: 2005年6月28日至30日,作为庆祝中欧建交30周年的系列活动之一,我院在秦皇岛大酒店成功主办了中欧环境管理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大会.来自欧盟驻中国和蒙古代表处、荷兰、德国、中华环保基金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北戴河技术交流中心、河北省环保局、河北省教育厅、南京市和秦皇岛市政府的15位中外贵宾在主席台上就座.此次大会由荷兰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局、德国乌泊塔尔气候能源与环境研究所、南京市环境保护局、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南京市环科所和我院共同主办、我院与秦皇岛市环保局共同承办.来自全国环保部门、有关企业、大专院校等120多名代表出席了此次大会.此外,欧盟委员会驻中国和蒙古代表处、德国驻华使馆、荷兰经济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环保局、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戴河技术交流中心给予本次大会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