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浅谈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体会。方法收集我院2012年7月~2013年7月收治的44例患者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结果经过对患者细心的护理,44例患者皆已完全康复。结论对患者的正确护理可以帮助患者早日痊愈出院,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简介:摘要目的总结分析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精神治疗前期相关影响因素。方法选择2013年1月~2013年12月期间我院收治的60例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分别选择PANSS(阴性和阳性症状量表)、社会支持评价量表、艾森克个性调查问卷、DSM-Ⅲ(美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轴-V病前1年社会功能评价、大体功能评定量表等评估影响患者精神病治疗前期影响预后的相关因素。结果出院随访1年后39例患者预后良好,良好率65.00%;60例患者治疗前家庭和社会支持因素、是否存在注意障碍、起病疾患形式、教育水平高低等因素对治疗预后有直接影响(P<0.05)。结论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生物因素、心理因素、社会因素等前期因素均会影响其精神病治疗效果和预后。
简介:摘要目的了解精神卫生法的实施对精神科护理实施保护性约束的影响。方法根据电子病历,保护性约束观察记录,值班护士长查房记录等,对精神卫生法实施前后,精神科临床护理实施保护性约束的情况进行回顾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保护性约束的使用率,约束的平均频次,约束的平均时长,将调查结果进行比较。结果精神卫生法实施后约束的使用率由实施前的56.9%下降到37.5%,平均每人每次约束时间缩短由实施前的12.51小时缩短到3.96小时,平均每人约束次数由实施前的3.65次增加到5.31次。结论精神卫生法的实施维护了精神病患者及家属的合法权益,降低了保护性约束的使用率,对防止和避免保护性约束的滥用有着积极的影响。
简介:目的:探讨分析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应用常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我院收治的16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A组(给予奥氮平治疗)、B组(给予利培酮治疗)、C组(给予喹硫平治疗)、D组(给予阿立哌唑治疗),对比观察四组患者临床治疗疗效、治疗前后阴性和阳性症状量表(PANSS)评分变化情况、血清泌乳素变化以及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结果A组、B组、C组、D组患者临床治疗总有效率分别为97.5%、95%、92.5%、95%,四组间差异对比并无明显差异(P〉0.05);四组患者治疗后第2、4、8周PANSS总分较治疗前均有所下降,但四组治疗后组间差异对比并无明显差异(P〉0.05);四组患者治疗前、治疗第2周、第4周的血清泌乳素水平对比并无明显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A组、B组患者在治疗第8周血清泌乳素水平显著高于C组、D组患者(P〈0.05),且极易导致女性月经紊乱、闭经以及男性性功能障碍。结论奥氮平、利培酮、喹硫平以及阿立哌唑等四种常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疗效相当,但不良反应有一定差异,临床用药时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体质以及对药物耐受性和敏感性合理选用,尽可能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脑卒中患者精神障碍的临床特点、类型及治疗和预防措施。方法脑卒中后精神障碍占同期脑卒中住院患者的48.2%(110/228),精神障碍表现类型,有分裂样精神病症状、兴奋躁狂症状、抑郁状态和血管性痴呆,以情感障碍多见。脑卒中类型、病变部位、脑部供血、神经递质等与精神障碍有一定关系。精神障碍的诊断采用国际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ICD-10),并与国内SCL-90问卷常模进行比较。结论脑血管疾病的急性期,恢复期及后遗症期均可产生多种精神症状,脑卒中后精神障碍的发生率、临床特征与卒中部位、年龄等有关系,卒中患者早期给予相应的治疗和心理干预有意义。
简介:目的:研究轻中症精神性眩晕的临床评价与干预方法。方法选取精神性眩晕患者37例,平均年龄46.1(20~68)岁,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elf-reportingInventory),即90项症状清单(SymptomChecklist-90,SCL-90)、抑郁自评量表(Self-ratingDepressionScale,SDS)和焦虑自评量表(Self-ratingAnxietyScale,SAS)评定为轻中度异常。对患者进行乌灵菌粉药物干预和心理干预,持续28天;安排2次随访(基线和第28天),随访中评估眩晕的症状(包括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及发作频率、伴随症状等)并进行精神心理评价。结果①原发性精神性眩晕17例,继发性精神性眩晕20例。原发性精神性眩晕主要表现为不稳感和漂浮感,而旋转感、倾倒感和站立困难均为继发性精神性眩晕;②治疗后,患者不稳感和漂浮感改善,与治疗前比较差别显著(P〈0.05);③治疗前,SCL-90躯体化障碍患者占91.9%(34/37),焦虑自评异常患者占91.9%(34/37),抑郁自评异常患者占56.8%(21/37);心理评价为轻度异常的占86.5%(32/37),中度异常占13.5%(5/37);治疗后躯体化障碍、焦虑和抑郁的异常率都有下降,且差别显著(P〈0.05)。结论乌灵菌粉制剂可改善轻中症的精神性眩晕症状,对出现的轻中度焦虑和抑郁状态、躯体症状(本文主要为眩晕)有一定疗效;必要的心理干预有助于建立医患互信,实现良好的医嘱依从性。
简介:摘要探讨认知行为疗法配合药物治疗对男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精神症状的影响。方法符合本研究入组标准及排除标准的患者共78例,均为男性,分为干预组及对照组。干预组采用认知行为疗法合并利培酮治疗,对照组仅采用单一利培酮治疗。治疗前采用PANSS量表及BPRS量表中关于自知力的评定来对研究对象进行评分。8周后,再次对研究对象进行评定,通过计算治疗前后各项评分变化的差值的绝对值来比较两种方法的有效性。结果干预组PANSS总分、阴性症状分、攻击危险分、自知力分治疗前后差值的绝对值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阳性症状评分、一般精神病理评分干预组高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1)认知行为疗法可使男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阴性症状、攻击危险性及自知力明显改善。说明认知行为疗法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具有较好的近期疗效,为今后精神分裂患者的康复提供依据和参考。(2)对于男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采用认知行为疗法8周后,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等)的改善作用不明显。
简介:摘要目的比较心理干预合并抗精神病药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预后研究。方法对长期住院的精神年分裂症和门诊的精神分裂症采用随机双盲对照研究,将619例病程≤5年,稳定期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组(以下简称药物组,317例)和药物结合心理干预组(以下简称干预组,302例),治疗一年随访一年。心理干预包括家庭干预,认知行为治疗及技能训练,主要预后指标为各种原因造成的治疗中断,疾病复发率和再入院率;次要预后指标为自知力与治疗态度问卷(ITAQ)、健康状况问卷(SF-36)、大体评定量表(GAS)和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评分的变化。结果(1)干预组和药物组总的治疗中断率为16.4%和23.4%相对危险度(RR=0.805)。复发率分别为6.9%和10.65%(RR=0.88),再入院分别为3.25%和5.6%(RR=0.99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均<0.01-0.05)。(2)干预组ITAQ总分变化值(2.35±0.05)分,均明显高于药物组分别为(0.75±0.05)分,(1.85±0.1)分,(0.5±0.05)分;P均<0.01-0.05。结论抗精神病药合并心理干预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与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精神分裂症相当。但前者自知力、治疗依从性、生活质量、社会功能的改善优于单纯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