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土地所有权主体虚置是我国当前土地问题深层次的原因。该文在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考虑现有土地利益主体的现实利益基础上,针对国有土地所有权主体虚置问题,提出应依照现有的国有土地隶属和审批关系确定各级政府土地所有权,由县级政府根据行政管辖属地范围核发统一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证书,由各级政府根据土地用途分类管理。文章认为现在被称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不仅是虚置的,而且所有权是残缺的,事实上国家拥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不应也不能成为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各级政府应成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其中农用地划归中央政府,其他划归县级政府,这实际上是一个公有化改造过程。
简介:情势变更原则授予合同中受情势变更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合同变更权;外国(地区)法律中有的规定该当事人对它可以直接行使,有的规定其对它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行使,有的规定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数量条款,有的规定变更权行使对象为合同全部条款.外国(地区)法学界有人认为该变更权是一项虽符合公平要求但对社会经济秩序不利的合同权利;有人认为应将经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均显得公平确定为这一权利的行使条件;有人认为由它的行使所体现的效力只是情势变更原则的第一次效力;笔者认为该变更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它的出现对大陆法系合同法理论中的合同定义的正确性提出了挑战.
简介: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民依托一定的地理空间经过较长时间生产生活活动所形成的经济要素分布格局。辽阔的陆域和海洋,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和永续发展的家园,我们必须十分珍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既有力支撑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也出现了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和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包括耕地减少过多过快,资源开发强度偏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区各行业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可以细化为以下五个层面:
简介:长春路道路东侧50米范围内绿化景观设计方案征集公告所属地区:新疆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商业咨询服务公告内容:长春路是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南北中轴线,长春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50米,建筑红线宽度为60米,东侧规划有50米宽的景观绿化带。长春路道路建设、绿化带及相关配套设施已经相继完成。长春路的完成是高新区二次创业的重要举措。本次公告内容主要是长春路(河南路至河北路路段),道路红线以东50米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带设计方案的征集。设计要求:1.首先要从建设和美化高新区为出发点,以体现高新技术与艺术融为一体的效果;2.要求景观绿化带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相适应;3.因景观绿化带位于高新区第二招商区,要求设计理念要与区内的企业建筑风格互相协调和映衬。报名期限:2005年3月5日-2005年3月14日报名地址:高新区钻石城5号6楼建设环保局联系人:张新勇电话:0991-3678609
简介:<正>新村乡位于山东省郯城县西南,沂河东岸,南与江苏省邳县接壤。这里以广种银杏而闻名,被誉为全国银杏第一乡。全乡有27个行政村,7700户,31600人,粮田面积22500亩,人均0.71亩。银杏种植面积11800亩,其中银杏丰产林3000亩,银菜间作3000亩,银粮间作2000亩,银杏园3000亩,银杏苗圃800亩,银杏林网、带长54华里。初步实现了户户有银杏树,村村有银杏园,银杏林网遍布全乡的格局。目前,全乡结果银杏树达21000棵,年产于白果80万斤,收入1000多万元,人均300元,占人均总收入的35%。新村乡素有“银杏之乡”的美称。据记载,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