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系经销摩托车的个体户,2000年与被告之一郭某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被告负责将原告的货物(摩托车一宗)自济南运到单县,原告支付运输费用700元。同年4月被告与原告雇佣的两名经销人员在济南共同办理购货手续后将货物清点装车,3人共同乘车返回单县。途中汽车发生大火,虽经奋力扑救,但仍烧毁了几乎全部托运货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共计16万余元。经当地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认为火灾原因不明。原告与被告及被告挂靠的运输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及挂靠的运输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6万余元。一审法院认定,
简介:情势变更原则授予合同中受情势变更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合同变更权;外国(地区)法律中有的规定该当事人对它可以直接行使,有的规定其对它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行使,有的规定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数量条款,有的规定变更权行使对象为合同全部条款.外国(地区)法学界有人认为该变更权是一项虽符合公平要求但对社会经济秩序不利的合同权利;有人认为应将经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均显得公平确定为这一权利的行使条件;有人认为由它的行使所体现的效力只是情势变更原则的第一次效力;笔者认为该变更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它的出现对大陆法系合同法理论中的合同定义的正确性提出了挑战.
简介:余世维博士后曾在多国企业担任要职,有着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一次演讲中他曾说:“中国入世了,最大的问题其实是管理。在国内常听说中国跟国际接轨,说上海陆家嘴是中国的曼哈顿。其实应该说跟国际的软件接轨,硬件早就接轨了。你到欧洲去看看,他们拿的手机是第三代的,我们中国大陆拿的手机全是第四代的,台湾跟香港还拿第二代的。所以,中国电信到欧洲去考察,说德国用的交换机还不如我们中国的。但是你敢说,德国的效率不如中国吗?手机是一个工具,硬件做得再好,也只是工具很好。上海陆家嘴号称中国曼哈顿,请问我们上海陆家嘴能跟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完全一样吗?这中间最大的区别是软件。”
简介:<正>随着农业机械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农业装备水平越来越高,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条件越趋成熟。可是,在农业机械多了、农机操作手队伍日益壮大的情况下,特别是农村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绝大部分农业机械属个人购买,分散作业,遍及农村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农业机械种类繁多,操作手的技术又参差不齐,农机管理部门对农机拥有量,农机操作手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理起来十分困难。1997年初。纳雍县农机局通过多方调查,认真分析研究,认为,在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管理好农机和农机操作手,使其在发展农业经济中发挥作用,必须依照《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