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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结果
  • 简介:本文在对金砖国家本币结算已有相关研究评述的基础上,分析了金砖国家开展本币结算的背景、意义、现状及存在问题,探讨了有效应对深化本币结算面临的各种挑战所应采取的政策和方法,以期为金砖国家提升本币结算水平,进而推进金融、经贸等多方位的合作提供有益启示,并丰富相关理论研究。

  • 标签: 新兴经济体 金砖国家 本币结算 共同崛起
  • 简介:一、根据《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第二条和第十五条的精神,本会决定设立佛教弘化基金拟并定本办法。二、佛教弘化基金旨在资助佛教界培养僧伽人材、开展佛学研究和出版佛教书刊,发展佛教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三、佛教弘化基金的来源:1.接受全国各地寺庙、佛教团体、广大佛教信徒和关心佛教文化事业人士的捐助;

  • 标签: 弘化 中国佛教协会 佛教界 佛学研究 佛教信徒 僧伽
  • 简介:(2011年9月22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维护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规范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藏传佛教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藏传佛教寺庙主要教职是指藏传佛教寺庙中负责主持教务的赤巴、堪布、经师、翁则、格贵等教职人员(以下简称主要教职)。

  • 标签: 藏传佛教 佛教寺庙 任职 《宗教事务条例》 中国佛教协会 常务理事会
  • 简介:第一条为了规范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聘任和管理,保障正常的伊斯兰教教务活动,维护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和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及传统,制定本办法

  • 标签: 伊斯兰教 人员聘任 活动场所 教职人员 合法权益 宗教事务
  • 简介:按照国家法规规章的要求.为维护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规范藏传佛教寺庙管理,中国佛教协会制定了《藏传佛教寺庙主要教职任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依据《办法》是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

  • 标签: 藏传佛教 佛教寺庙 任职 《宗教事务条例》 中国佛教协会 宗教活动场所
  • 简介:"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计划"(CCTs)是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发展最快的社会政策。本文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出发对其作出了批评。CCTs将来自税收的基金按照小额、有条件的形式分配给那些"理应贫困者",并将此作为缩小贫富差距、管控贫困规模和限制反政府意见的一整套战略中的一部分。本文认为,这种社会政策模式尽管能够在短期改善最贫困人群的现状,但是也会导致工资一直维持较低水平并使得贫困不断再生产自身。此外,CCTs与新自由主义天然联系在一起,是最适合新自由主义的社会政策。本文所描述的益贫式增长能够更快地改善贫困人群的生活条件,扩大公民权益,并打破新自由主义带来的贫困和不平等的再生产。

  • 标签: 新自由主义 贫困 不平等 社会政策 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计划 益贫式增长
  • 简介: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及学术活动成果的种类、档次,视学术水平高低,由专家审定区别对待。第十一条(一)出版著作①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②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译著。③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书。④特殊专业、新兴学科、前沿课程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内部使用教材,视同出版教材。(二)发表论文分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全国性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省级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等。①国际权威学术刊物:指在国际上公

  • 标签: 出版著作 发表论文 学术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