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因果,是佛教中一个常见而又很容易被误解的重要概念。因果,其实是因缘果报的简称。在佛教中,因果与业力密不可分。佛教的因果观包含了五大基本规律:因果不虚、因果不乱、因微果著、自作自受、众缘和合。也就是说,因果具有真实不虚性、善恶不乱性、增长增值性、自作自受性、错综复杂性五大基本特性。正确认识佛教的因果观,对于心理健康意义重大。明了并深信佛教的因果观,能真正改变错误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态度,调整负性的认知与行为模式,有效对治和化解指责、抱怨、嫉妒、嗔恨等负面心理与消极情绪,并能激发和培养接纳、敬畏、感恩、慈悲等正向心态与优良品质。当然,佛教的因果观在心理治疗的应用中,有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是需要引起重视与注意的。
简介:“自”类语词可分为一般观念性与观念-思想化两类。前诸子时期观念-思想化“自”类语词具有重要的思想内涵,却乏人问津,亟待从观念史、思想史的视域进行研究。殷商时期,盘庚使用否定性与肯定性“自”类语词,反思、批判人的存在状态,并要求人充分且合理地行事;西周时期,周人尤其是周公主要使用否定性“自”类语词,从消极方面限制自我、主体性,提示出存在状态、生命活动的转向,周人也使用肯定性“自”类语词,在积极方面的限制下将自我、主体性充分展开;春秋时期,语词趋于成熟,更加注重对人的种种限制,“自-他”关系、自我反思与克制、实现转向等内容较以往更加明确;前诸子时期“自”类语词的特例反映了拟人的思维与观念以及言说方式。要之,前诸子时期观念-思想化“自”类语词乃是先贤们对人的存在状态的认识、反思、批判的结晶,其追求合理性,体现了人的理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