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勒兹思考的伦理学不同于西方近代意义上的伦理学。西方近代伦理学(如康德)关注的核心问题是道德价值判断或者道德律令——我们应该如何行动,我们应该如何使自己的行动遵守于规范。而德勒兹反复坚称他的伦理学是基于"生存论"/"实存论"的,这种伦理学不是规范伦理学,也不是描述伦理学,因为,后二者都关系到伦理规范,而德勒兹的伦理学朝向的是一种"内在性生存模式"的伦理,德勒兹对伦理学与道德的区分也是奠基于这一"内在性生存模式"。同时,也正是因为"内在性生存模式",德勒兹的伦理学是"内在性生存模式的表型学",它代替了总是将存在归于先验的诸价值的道德,据此,这种关切到"内在性生存模式"的伦理学,它根植的论域不再是意识层面上的先验的神圣的道德律,相反,它关注的是个体身体被影响的能力、力量,等等。
简介:樊浩先生提出了一个观点:“德”、“得”相通是中国伦理精神的价值原理。其要义在于:中国伦理同时具有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并由此形成道德理想主义与道德实用主义互为依托的特质;此种特质解决了“德”“得”之间的张力,并指向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统一。以儒家经典为分析文本展开思考,“德者,得也”中存在着道德本性谋划的两种进路:主流儒家以道德为目的性之存在,事功学派以道德为工具性之存在,而“德”“得”之张力则在大众文化中得以消弭。因之,樊先生虽然准确把握了中国伦理精神的特殊旨趣,却没有具体解答这两种儒家进路在中国文化中的发展线索与实际影响。儒家伦理形态能否成为当下的道德救穷之途,或可从其中得到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