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主要检验我国上市公司纵向并购的财富效应。以1998至2008年间发生、上市公司作为收购方公司的国内非关联股权标的并购样本为研究对象,结果发现并购交易双方间纵向关系越高,公司并购财富效应相应较高,而且产业上下游问公司纵向并购财富效应会随着公司并购交易双方所在地区产权保护程度的降低而增加,但是这种产业上下游间公司纵向并购财富效应只存在于民营上市公司作为收购方的并购活动。这表明,在我国不完善的司法体系、较差的契约实施和低效的社会信任条件下,纵向一体化可以作为一种替代机制,保护私人控股收购公司双方事前的关系专用性投资激励和防止交易对方潜在的“敲竹杠”行为,节约高昂的市场交易成本,及规避过量的监管负担和政治干预。
简介:本文分析资产专用性与公司纵向并购财富效应的相关性。以1998-2008年间发生的、上市公司作为收购方的国内非关联股权标的纵向并购事件为研究对象,以地点相近性、研发支出密度和契约密度衡量公司纵向并购双方的资产专用性。结果发现,并购交易双方资产专用性越高,收购方公司财富效应越大,且随着并购双方纵向关联程度的增加及它们所在地区产权保护程度的降低,资产专用性与公司纵向并购财富效应间的正相关性越强,支持了交易费用经济学的理论假说。这表明,在不完善的法律制度、较差的契约实施和低效的社会信任条件下,纵向一体化可以作为一种替代机制,保护交易双方,特别是对私人控股型的收购公司来说,有价值的专用性资产投资能使其免受机会主义行为的侵害。
简介: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当今社会已得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发展,对企业的要求已不仅仅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社会创造财富,而是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中正视.众多的社会矛盾。因此社会更多地需求企业最大程度地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的形象已从单纯的经济人转变成了社会人,这意味着企业应该同时承受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而上市公司作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我国企业的代表,在中国社会责任概念引入较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发育不完善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有义务与责任为非上市公司做出表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并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的发展战略,从经济人转型成为社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