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专利制度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得益于国家对科技创新的不断重视,在国家和地方层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政策,专利的申请量、授权量以及保有量近几十年来都有巨大的增长和进步。单看专利的数量,我国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专利大国。然而,在这个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难免产生很多“问题专利”。这些“问题专利”要么是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方案存在缺陷和瑕疵,例如属于《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第二条第二款所列的“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要么是利用了审查制度的漏洞,不该获得授权的但授权了,例如存在新颖性或者创造性缺陷而未在审查过程中被发现。
简介:摘要:2021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明确提升了专利侵权赔偿力度,赔偿数额高达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五倍。近几年,企业在成长发展及国际化进程中,因专利侵权遭遇的侵权诉讼屡见不鲜,专利侵权判定的复杂性、巨额专利侵权赔偿费等系列问题阻碍了企业前进的脚步。本文着重就专利侵权的行为及特征、判定原则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了专利侵权诉讼应对策略。
简介:摘要:在专利侵权判定过程中,如何更好的解释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及如何更准确的适用现有技术抗辩,往往是司法机关处理侵犯专利权民事纠纷时难以回避的问题。准确合理地界定专利权人的利益范围有助于在维护专利权利要求公示作用的基础上更好的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切实利益。而现有技术抗辩往往是在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被起诉后,被诉侵权人优先采用的抗辩方式,准确理解和适用现有技术抗辩,能够较好的抑制专利权人的不当得利,维护好各方利益。
简介:专利侵权判定原则,作为一种从西方引入中国的'舶来品',其多数都是先在中国的专利司法实践中经历真实案件的尝试,然后才在专利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各司法解释中得以确立。如果以历史发展的眼光来审视中国过去三十多年的专利司法实践,我们就会发现,中国对专利权的保护从早期倾向给予专利权人强保护逐渐向力求在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找到一种利益平衡过渡,其目的就是在给专利权人划定合理领地的同时,又不能使其侵犯到社会公众可自由使用的现有技术。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专利侵权判定原则的变化发展,清晰地显示出其努力追求的目标:在既为专利权人提供适当保护、为创新提供适度的激励的同时,也为公众提供较为确定的专利权的边界。
简介:摘要:在侵权判定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对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进行界定,而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由其记载的技术特征来限定,准确判定一个特征是否是技术特征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讨论了识别性特征与产生技术功能的技术特征的区别和认定,有助于侵权判定中更好的界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客观公正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简介:摘要:随着专利民行交叉案件的增多,专利确权与专利侵权诉讼的衔接问题被予以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我国虽然通过设定不中止诉讼机制、裁定驳回另行起诉机制与现有技术或设计抗辩机制初步建立起了两程序的衔接机制,但实践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从衔接机制概述入手,结合实践困境提出了进一步的完善路径。
简介:案例概况 原告何某的作品长辫大帽少女黑白装饰画(见图1)首先发表于1987年12月21日的《中国妇女报》,后收入1992年4月出版的《何××黑白画集》中。 1998年丹妮制衣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女装附着挂牌上印有“丹妮”汉语拼音DanNi组成的一长辫大帽少女图(见图2)。图1图2 1999年4月,何某以丹妮制衣公司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何某创作的长辫大帽少女黑白装饰画采用夸张和省略的手法,勾画出一幅端庄而美丽的少女头像,原告享有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而被告标牌上的长辫姑娘头像运用字母变形的手法,勾画出一幅活泼且具动感的圆脸姑娘头像,被告图案突出了“丹妮”的主题。原、被告双方的创意不同,故画面的表现形式也不同。被告的商品标牌图案具有独创性,已形成一幅新的作品,故被告并未抄袭原告的作品,被告的行为也不是未经原告同意而擅自修改原告的作品。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何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将被上诉人标牌图案部分中的“丹妮”一词的汉语拼音、另添加的蝴蝶结从图案中去除后,所剩余的部分与上诉人的作品几乎完全一致,构成对上诉人作品的抄袭。用“丹妮”一词的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