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亚美尼亚新外商投资法草案》将于2017年1月完成。新的外商投资法将简化对外国投资者的法律保护程序,可直接申请国际仲裁,并对外国投资者实行优惠待遇。同时,新法将引用“祖父条款”,即不溯及既往,使外国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不受新的法规约束,继续执行原有规定。
简介:在中国现今的法律体系中,存在一系列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它们有效地调整了外商投资关系。但这些法律之间也存在着多处相互重复、甚至矛盾的地方。此外,在中国于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与TRIPS协定也存在着相悖之处。因此,尽快修改与完善中国有关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使其能更好的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势在必行。
简介:本文首先简述了中国对外开放以来制定并公布的调整涉外投资关系的主要法律、法规,并总结了中国少卜商投资立法所具有的三个特点;其次分析了中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存在的若干问题,探讨了中国建立统一的投资法律体系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提出完善中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应当建立统一的公司法律体系、税收法律体系以及与投资相关的经济法律体系等建议;最后针对现行外商投资立法内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修正和补充的几点参考建议。
简介:我国外商投资立法模式应从目前的分散立法向集中立法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应做好外商投资法与的衔接工作.本文针对有些学者提出的不再保留专门外资法,将外商投资企业完全适用于的观点发表了不同看法.
简介:摘要:2019年中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取代 “外资三法”成为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其颁布与生效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新《外商投资法》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扩大外商投资准入为外商来华投资提供更加优惠便利的条件。本文简要概述了中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以及其发展历程,同时简述了新《外商投资法 》的颁布的背景分析其内容和有待完善的地方,提出相关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简介:福建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李兴国认为:一、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这两类企业的中方投资者或合作者只能是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而外方可以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这种规定不尽合理。应修改现行法律,允许境内居民以个人身份同外方合作创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这样亦符合世贸组织的要求。二、现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资企业的形
简介:我国外商投资立法从1979年颁布的首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起历经30多年,形成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为三部基本法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但是,目前的这一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却存在着内部不统一以及和公司法的外部不协调的冲突,这影响了我国外商投资立法对于"以法促经"的效率。我国必须立足市场经济立法这一宏观背景,从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的内部统一和外部协调对外商投资法律体系进行完善。
简介:本文拟就WTO协议在我国的适用为议题,回顾了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立法及其修改完善历程,提出我国立法一方面应进一步适应入世的需要,给以外商以国民待遇;同时,又要从立法上保障我国内资主体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
简介: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剧,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在引进外资和对外贸易方面面临着来自新旧思维、商业手段等方面的挑战,各国在外经贸领域的合作与竞争已经进入新时期,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科学、审慎地研究对策,而投资引荐咨询机构的兴起将发挥重要作用。这是外商投资引荐咨询服务社亚太地区经理安德鲁日前在西安的一个高层论坛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负责中外合营铁路货运公司的审批。
简介:据中国外经贸部统计,今年前8个月外商对华实际投入的金额平均每天达到1.42亿美元,中国已成为全球瞩目的外商投资首选地之一。预计全年外商对华实际投资金额将首次突破500亿美元大关,创历年最高记录。
简介:<正>外商投资企业,又叫三资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高级形式。低级形式是所谓“三来一补”:来图,来样,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1978年以前,我国的对外经济关系很少,仅限于贸易。因此大力引进外资,就成为对外开放的显著标志,1979年以后,每年搞几十个。1985—1989年,每年搞几百个,1990年以后每年搞几千个。我国的投资环境是在不断改善的。1985年以前,重点是“硬环境”,即七通一平,搞基本建设。后来,又重视“软环境”的建设。各地大搞特区开发区.
简介:<正>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低渗透油气藏(田)的开发*提高原油采收率的新技术开发钻井、测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汽车、摩托车慗车制造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简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外商来华投资日益增多,伴随着出现的逆向避税问题也日益严重.文章从我国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的表现入手,分析我国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的深层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控制和防范我国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应遵循的原则和相关对策.
简介:本文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相关规定中与国民待遇原则冲突之处进行了探讨。
简介:过去长春市是靠政策、靠优厚的待遇来吸引投资,现在靠投资环境。投资环境包括法律环境、金融环境、社会环境、教育环境、医疗环境等。硬环境长春市由‘七通一平’发展到‘九通一平’,为外商提供的创业条件越来越好。软环境政府要转变为真正为企业和老百姓服务的现代化政府,公开透明,提高办事效率,坚决依法办事。2003年,世界银行组织在对全球投资环境的评价中,把长春市评为中国内地投资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说明长春市已经成为中国内地最具发展活力、最具投资吸引力的地区之一。
WTO与中国外商投资立法
亚美尼亚新外商投资法草案将于2017年1月完成
浅议中国外商投资法的完善
完善中国外商投资法的若干建议
论我国外商投资立法模式取向
论中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调整与完善
吸收外商投资
加入WTO对我国外商投资法的影响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有待完善
我国外商投资立法中的冲突与协调
WTO与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
在商言商——外商投资箴言
外商投资中国铁路货运程序解读
外商投资出现新趋向
浅议外商投资企业
中国鼓励外商投资十大产业 行业
浅析我国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的成因与对策
国民待遇原则对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影响--兼论外商投资企业法的修改
打造城市特色 吸引外商投资
我国吸收外商投资趋势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