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幌子,推行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当南联盟不屈服其侵害南联盟的国家主权的行为时,就肆意对南联盟狂轰滥炸,这充分暴露了其违反国际法,践踏联合国宪章的罪恶本性。用人权来否定主权,是绝对不能成立的。在国际法上,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也就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利。国际法不允许一国以任何借口侵害别国的主权。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主权,就会任人宰割,成为别国的附庸或殖民地,它的人民就根本谈不上享有人权及其他权利。新中国成立前的百年间,中国人民饱受丧失主权、惨遭列强欺凌之苦,就是明证。美国为首的北约侵略南联盟,在利用人权侵害别国主权上开了一个恶劣的\危险的先例
简介: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号公然入侵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以中国为代表的爱好和平的国家坚决反对“人权高于主权”的谬论,并对北约的侵略行径进行了坚决的谴责。今天,暂时看科索沃危机已经解决,但人们还是不禁要问,国际上围绕主权和人权的关系为什么有不同的回答?考虑国际法关于主权原则和人权原则的规定,可以发现导致上述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国际法关于主权和人权规定上的自相矛盾。国际法虽然既规定了主权原则,又规定了人权原则,但这两个原则是依据两个不同的前提规定的,其中,主权原则规定的前提是国家,人权原则规定的前提是整个人类,而二者在现实中的不统一便引发了国际上的一系列争论与问题。为解决这一冲突,应将主权原则与人权原则统一于国家第一的前提下,在首先坚持主权原则的情况下,让每一个主权国家承担起保护人权的义务。
简介:我国社会主义人权观的形成,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取得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它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它在实践中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为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这一人权观有这样几个特征:第一,我国的人权观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原则。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人权首先的和主要的是指广大工人阶级、农民和其他劳动群众的权利。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和政府看待和保障人权的最根本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我国人权观的最根本的特征。第二,我国的人权观同国际人权概念的基本精神相一致。所谓国际人权概念是指国际人权文书所表达的人权内容和保护人权的基本要求。我国明确肯定和遵循人权的普遍性原则,提出尊重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