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债作为国家弥补赤字的手段,作为财政货币政策的工具,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998年,我国国债发行额为3891亿元,另有2700亿元的特别公债,而1998年中央政府的支出额为6443亿元,也就是说,有一半以上的中央政府支出是靠发行债务维持的。因此,研究国债的合理规模,对国债趋利避害异常重要。一、国债规模的制约因素分析(一)财政承受能力:政府举债最高数量的决定条件从债务人———政府的角度看,财政承受能力或者叫偿债能力制约着政府举债的规模。以政府的信用作依托,由国民经济作后援的国债,在由政府借用了一段时间后,同样要还本付息。因而,前期的国债收入就是后期的财政支出,是后期的财政负担。后期财政
简介:衡量城市大小的数量概念,包括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地域规模两种指标,通常人口规模是衡量城市规模的决定性指标。按城市聚居人口大小可以区分城市规模大小,各同的具体分级标准不尽一致。联合国将2万人作为定义城市的人口下限,10万人作为划定大城市的下限,100万人作为划定特大城市的下限。这种分类反映了部分国家的惯例。中国在城市统计中对城市规模的分类标准如下:按市区非农业人口,20万人以下为小城市,20万人~50万人为中等城市,50万~100万人为大城市,1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近年西方和苏联一些学者从经济效益和人均劳动生产率出发,认为城市规模越大,效果愈佳,主张发展大城市,从根本上否定城市合理规模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