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尽管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对职业过程中出现的会计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指正和抵制作出了规定,但这些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现实中并未起到应有的预期效果,甚至有的会计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不仅不抵制会计违规行为,反而还卷入了默默的集体串通舞弊之中。这说明现实中存在着银多的消极因素,影响、制约和障碍着会计人员抵制会计违规行为的正义感;这也说明不能将会计人员看成是“超人”,会计人员和其他经济人一样,在面对会计违规行为时,必然要考虑自己抵制会计违规行为的效用。如果不顾会计人员的心理特点,必将导致会计人员在面对违规行为时缺乏抑制的动力和勇气。
简介:[案情]黄某系某房产中介销售人员,负责帮助客户办理房产交易税收手续,王某系该区税务所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处理辖区内房产交易营业税及其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的减免申请.2013年年初,黄某找到王某,希望王某利用自身职权违规减免相关税款,并依减免额的25%提成作为感谢费交给王某.具体操作中,由黄某利用自己在房产中介工作的机会,诱劝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同意其代为办理税款减免业务.黄某在客户同意后,收集客户资料,并假冒客户名义填写减免税款申请表,交于王某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税款的50%返还客户,剩余50%由黄某和王某平分.从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案发时,黄某和王某共违规减免税款48笔,减免额度80余万元.返还客户后,黄某和王某各分得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