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破产机制作为市场竞争调节的法律手段,规定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必然被宣告破产。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破产案件逐年增加,其中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因经营不善、出现严重资不抵债且扭亏无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主动提出或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审计机构在面对民营企业破产审计业务时,如何发现以上问题并找到有效解决方案,是决定审计成功的关键,也是顺利完成破产案件的基础。本文从审计机构角度,就破产实务中民营企业审计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简介:<正>1995年,围绕地委、行署在企业改革上确定的“四个一批”和突出重点“抓两头”的指导思想,我们努力在发展规模经营、盘活存量资产、甩掉历史包袱、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重组上大胆实践,把企业破产做为搞活国有企业、发展区域经济的突破口,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破产与企业重组、兼并、调整经营结构以及集团化、股份制等形式有机结合的途径和办法。通过改革,从多层次、多方面优化资源配置,使我区的企业尽快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一年来的改革实践证明,突出重点“抓两头”的指导思想和把企业破产做为搞活国有企业,发展区域经济的突破口的改革思路是正确的,改革工作是卓有成效的,走在全省前面,多次受到孙省长和彭副省长的表扬,在榆次经验交流会上引起了与会同志的高度重视,有些做法和经验还得到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