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科学揭示管理和伦理之间的关系及管理伦理的本质,对于完善人类的科学管理之道,充分发挥“管理也是生产力”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现行的管理伦理研究存在的一个根本缺陷是没有从理论上解决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本文认为,管理伦理的发生是由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的内在要求决定的——管理本身内在地具有道德性;管理的道德性表现为管理的内在道德和外在道德,管理伦理就是这样两个方面双向互动的有机统一;管理的外在道德是指管理活动的合伦理性或合理性;管理的内在道德是指管理本身的结构和内涵所应有的道德要求,是管理最根本的活动准则。管理的道德性规定为解决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实现伦理在管理活动中的支撑作用提供了客观依据。
简介:一、市场经济制度确立、运行和发展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伦理要求;二、阐述了我国在遵循这一要求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制度伦理体系过程中应注意克服几种可能出现的偏向。
简介:摘要人的尊严是人的崇高性,是人合法占有、利用物件的依据。在西方,对人的尊严的依据的讨论始终没有休止过。康德以人的理性立法能力为基础,为人的存在树立了尊严。尽管马克思并未专门论述尊严问题,但是在他对人的本质与其实现的讨论中暗含了对人的崇高性的确证。对于资本主义社会造成的工人同其本性的异化,马克思多有批判。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人之为人的本质是不能受到侵犯的,这样实际上就确证了人的本质的崇高性。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正是人的尊严得以保障的社会。马克思继承了康德关于人的尊严的论证,但是他认为要实现人的尊严,必须还要从社会经济方面去解决。在马克思看来,作为人独佩的尊严是先天的,是不容忽视的;但是尊严的实现却是现实的、历史的。人的存在依赖于物质生产条件。生产方式不仅决定了人的生活水平,也决定了人的存在方式,因而也决定人的尊严的实现状况。因此,本文认为马克思尊严思想有伦理和现实双重基础。伦理基础就是对于尊严的先天性的确证;现实基础的就是尊严实现的实在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