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个人私有财产的积累增加,公民之间产生了 更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的死亡并不会导致这些债权 债务关系的终止或消灭,由此导致了复杂的遗产债务清偿问题,与此相矛盾的 是现行《民法典》和《继承编》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法有些内容比较抽象,满足 不了实践的发展,导致了实务中出现了同案不同判决结果的现象,本文在悼念 近两年来的司法案例基础上,通过分析争议焦点发现实务中对于遗产范围和遗 产债务范围存在争议,法律对于放弃继承的相关规定也不明确,遗产债务清偿 顺序混乱,存在多个继承人时尤其是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时,债权人如何追偿 没有统一的标准,故结合民法继承编提出建议,应明确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责任 规则,明确遗产债务范围,规定丧葬费用不属于遗产债务但以遗产进行优先清 偿,明确规定审判程序中查明遗产范围,制作遗产清册来确定遗产状况,建立 有条件的限定继承制度,清晰债务清偿顺序, 旨在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实务,提 高司法效率,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促进司法公平。